“打击违法”与“修复生态”两手抓 临安放流24万尾“彩虹鱼”
昨天早上,暑气消退,临安区昌西溪碧水中迎来了24万尾马口鱼。因其鱼身鳞片在阳光折射下显现“彩虹色”,在民间又被称为“彩虹鱼”。
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在临安龙岗镇举办2024年“全国生态日”暨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据了解,游入昌西溪的24万尾马口鱼,均由临安查获的非法捕鱼者的罚没款出资购买,罚没标准为非法捕鱼所得价值的44倍。此外,活动中还对今年非法捕捞渔具进行了集中销毁。
近年来,临安在全力做好水环境治理的同时,高度重视河道禁渔工作。2021年,临安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非法捕鱼所得价值44倍的罚没标准,重惩偷捕者。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密切联动,合力开展河道禁渔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截至目前,该区已开展渔业专项行动80余次,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23起,移送公安案件33起,移送涉案人员49人,合计收缴罚没款26.32万元。近5年来,临安累计投入各类放流资金达250万元,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超2600万尾。
临安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临安将坚持“打击违法”与“修复生态”两手抓的原则,通过加强执法检查、清理违规渔具、数字监管赋能、推进行刑衔接等举措,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与区检察院、法院及公安等单位协同配合,保障生态修复机制顺畅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