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专项审议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4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带队来杭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胥伟华、罗卫红参加。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杭氧股份、杭叉集团、启尔机电、聚光科技、之江实验室等科技创新企业和平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会上,部分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科技人才代表围绕统筹谋划高校创新平台建设、以企业需求培养创新人才、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完善研发机构管理机制、构建多层次人才认定体系、加大对重大项目和创新团队支持力度等提出意见建议。 梁黎明指出,杭州市高站位完善科技创新规划体系,高起点强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撑,高密度优化科技创新资源布局,高标准打造科技创新综合环境,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她强调,进入“十四五”时期,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坚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实现新跨越、取得新成效。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检视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原因,采取超常规对策举措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要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深化科研院所改革,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强化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体系。要加强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坚持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制度,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浓厚氛围。要依靠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优化政府管理职责,着力解决创新组织和政策机制层面的问题和障碍。要加强区域之间科技创新合作,加强与先进省市的创新合作,主动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圈,提高本地科技创新能力。要强化科技创新法治引领保障,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全面有效落地,以科技治理现代化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