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带队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卢春强、胡伟,部分市人大代表、相关咨询专家参加。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包括土壤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实施等9方面情况。前期,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实地踏勘和暗访,通过线上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及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执法检查。 在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组织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后,执法检查组先后赴西湖、拱墅、临平、余杭的5个点位实地检查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管理、工业污染土地治理修复、耕地安全利用和质量提升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稳步推进防治任务,积极开展法规宣传,促进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依法助推净土保卫战各项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要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紧盯9方面检查重点,以点带面,逐条对照法律规定开展检查,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效有力地咬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预防保护和风险管控,坚决杜绝增加新的污染,强化数字化技术运用,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因时因地有序有效开展治理修复工作。要依法防治、形成共识。抓紧完善配套法规制度,织牢织密土壤污染防治法制网;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法律规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防治工作;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防治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格局,推动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争当城市范例夯实生态本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