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建立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制度,日前市住保房管局结合各部门意见形成《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包含基本原则、适用范围、配租对象、准入条件、房产认定、分配方式、分配流程等19个方面内容,15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明确,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的配租对象为杭州市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各层次人才,主要包括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高层次人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和经区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人才四大类。 后三种类型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在单位所属区域无房且未同时享受租赁优惠等其他条件。 租金方面,明确以同期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宅租赁市场评估价为基础,按照人才层次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每2年调整一次。 经分类认定的B类高层次人才免租金,C、D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价的20%,E类为40%,其他人才执行人才租金基准价格。承租人人才层次变更后,次月起执行相应层次人才租金标准。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5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承租条件且需续租的,可在线提出续租申请,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优惠或上调。但B、C、D类高层次人才不设最长租赁期限。 作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杭州始终在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继2017年成为试点城市以来,已开工建设人才租赁用地项目45个,开工面积超256万平方米,开工套数超3.6万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