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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发放细则
2022-01-1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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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发改委等单位召开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送温暖”活动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细则》,对留杭过年的省外员工发出了诚意满满、暖意十足的“留杭邀请”。

留杭过年电子消费券于1月18日开始申报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此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包括抵扣券和现金券,抵扣券按每人500元一次性发放,每人发放20张,每张面额25元,消费每满50元抵用一张;现金券以领红包形式发放,面额为5元至500元不等,春节期间连续发放7天(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每人每天可领一次。

《细则》明确,申领对象为非浙江户籍(2021年12月31日户籍为非浙江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承诺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留杭过年的务工人员。同时,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杭缴纳2021年12月份职工社保(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2021年12月31日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需具有2021年12月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在2021年12月31日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此外,《细则》也指出,此次消费券申报时间为1月18日8:00至1月24日21:00。缴纳职工社保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PC端在“亲清在线”平台申报。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则由个人通过手机在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栏目申报。

使用完所有抵扣券可参与抽奖活动

在申报流程上,《细则》也给出了详细方法——“亲清在线”申报通道开放后,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亲清在线”平台,在“政策兑付”页面的“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栏目申报。首先,系统会自动提供已满足条件的员工信息,申报单位勾选留杭员工,补充员工个人手机号码,并对员工留杭进行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请。申请后,系统将实时反馈审核情况。若审核通过,系统将短信通知员工;如审核未通过,申报单位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还明确了电子消费券的领取使用方式。审核通过后,实名登录“云闪付”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可领取抵扣券和现金券。其中,抵扣券的领取时间为1月28日至2月6日;现金券的领取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6日。使用时,打开“云闪付”App,点击“收付款”支付,电子消费券会自动核销。所有电子消费券的使用期限为2月14日24:00点前。

另外,使用完所有抵扣券的人员,可于2月15日参与抽奖活动,有机会抽中零跑T03新能源汽车、杭产家电、1000元“云闪付”无门槛红包等奖品。抽奖活动当天可在“云闪付”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查看中奖情况。

同时,《细则》指出,若个人在春节期间离杭,可通过“云闪付”App主动退还已补贴金额。发起退还申请后,未使用的消费券直接作废。主动退款后离杭,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市发改委提醒,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发放资格。如未按期退回补贴金额,将记入失信记录。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刘金洋 实习生 毛郅昊 通讯员 发改宣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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