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来参加!第六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开始报名啦!

2022-07-29 12:00:00

第六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开始报名啦!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我市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推动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杭州市普法办、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司法局、杭州文广集团决定联合开展第六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

活动时间

(一)征集阶段

即日起至10月10日为征集阶段 (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

(二)评审阶段

2022年10月至11月为评审阶段。评审结束后,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电视台、两微一抖等媒体和大型普法活动中展播宣传。

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题材及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的宣传重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同时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具体要求如下: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

3)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4)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5)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6)宣传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工作机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

7)宣传《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与引导公民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止不文明行为,推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8)宣传法治杭州建设工作,在杭州“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的新征程中,探索发掘具有杭州特点的创制性立法成果,为以“城市之窗”展现“中国之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9)深入宣传与推动不同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其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对电子商务、直播购物、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作品形式

1)平面类(漫画、宣传画等)

2)视频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抖音等)

3)音频类(广播、音乐、脱口秀、小故事等)

4)互联网(游戏、AR、VR、BANNER、H5、GIF等)。

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不限

2)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包括平面作品、视频作品、音频作品和互联网作品等,参赛者请识别文末二维码下载填写参赛表格。所有参赛作品均为2022年创作。

平面类

报送的每件平面作品规格均为A3(约42×30CM)。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各一份刻录至光盘,*.tif和*.jpg存储格式均需,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并与参赛作品登记表的名称保持一致。平面作品须严格按规定尺寸报送,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准参加评选。

视频类

报送的视频类作品存储格式为MP4,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920*1080。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漫、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前留5秒钟,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作品时长等。每件作品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音频类

音频类作品每条时间不得超过120秒。每条作品须附文稿一份,同时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新媒体类

图片类:以JPG/GIF格式提交,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作者(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H5等:提交网络链接地址或者二维码,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需保证所提交的链接自参赛之日起至大赛评审期内可访问。作品文档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投稿方式

二者任选其一

1)作品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13楼杭州移动电视

邮编:310016

联系人:姚江敏 

电话:85081278

2)提交至电子邮箱614902591@qq.com

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1)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胜奖奖金500元。

2)根据各单位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金500元/家。

3)为了调动青少年学法用法积极性,设立成长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二)评选方式

1)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专家,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

2)通过初评的作品,将于复评前在相关网络平台集中展播,并请网友通过“杭州司法”和“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投票情况在定评时作为重要参考)。

3)专家评委组根据入围者的作品水平,并结合线上投票情况综合评定各奖项。

特别说明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法律无关。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3)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4)参赛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信息发布

“杭州司法”“文明杭州”“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以及杭州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和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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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移动电视 作者: 编辑:吴阳杰
杭州宣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