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李火林讲话
8月29日至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戚哮虎、戴建平、罗卫红、卢春强、徐小林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审议《杭州市街道居民议事工作规定(草案)》《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将根据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会议听取审议胥伟华作的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陈瑾作的关于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丁狄刚作的关于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相关报告,并对就业促进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会议听取审议刘嫔珺作的关于我市“米袋子”“菜篮子”保供和农民“钱袋子”增收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情况报告、市本级2021年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第一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第二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相关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市本级2021年决算的决议,关于深化预算草案“三审”制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李火林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要突出政治性,始终把牢政治方向;突出人民性,充分体现人民意愿;突出法律性,必须坚持依法审议;突出监督性,敢于善于审议监督;突出实践性,致力指导促进工作;突出公开性,经得起社会评价,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为在稳进提质中扛起省会担当、在“两个先行”中展现头雁风采贡献人大力量。
柯吉欣,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其间,召开列席会议市人大代表座谈会,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
会前,举行履职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