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调控政策完善优化 符合条件的人群可直接申领浙A车牌
在杭州,符合条件的久摇不中者、A—F类人才、多孩家庭等个人以及重点企业,现在起不用参加摇号或竞价,而是可以直接申领小客车指标,也就是蓝色浙A车牌。
3月20日起,《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六部门关于发布惠民生优化小客车其他指标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发布并实施。这项关于小客车指标的最新政策,一方面满足部分长期摇号不中人群、多孩家庭和特定人才的用车需求,惠及民生;另一方面也落实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前期发布的涉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总部经济发展、人才招引、招商引资以及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等政策文件的要求。
事关出行,很多市民对于具体该如何操作申领十分关心,如累计摇号72次及以上的市民该如何申请“久摇不中”类指标?A—F类的人才该如何申请“人才专项”类指标?符合二孩和三孩家庭的认定条件有哪些?针对这些热点问题,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也进行了相关解读。
“久摇不中”人群将直接配置指标
我市小客车指标资源配置方式一直在不断优化完善,为了向久摇不中人群政策倾斜,原有的阶梯摇号政策设置了24次、48次、72次三个阶梯,累计摇号72次可在个人阶梯摇号中获得3个摇号基数序号,但还是有些市民始终无法摇到小客车指标。
因此,统筹政策的公平性和指标增加的数量,以及对摇号中签率的影响等因素,目前决定将直接配置的标准设置在累计摇号72次及以上。
那么,累计摇号72次及以上的市民该如何申请“久摇不中”类指标?
记者了解到,对当前已经提出增量指标(摇号、竞价)申请,累计摇号72次及以上且处于“审核通过”状态的个人,无需另行申请,3月20日晚市调控办会直接为其配置“久摇不中”类指标。指标配置完成后,会发送短信提醒。
对累计摇号72次及以上且处于“审核不通过”或“取消申请”状态的个人,需重新提出增量指标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申领“久摇不中”类指标。
A—F类人才将配置“人才专项”指标
对目前已经提出增量指标申请并处于“审核通过”,且经数据比对,确认为A-F类人才的市民,3月20日晚市调控办会直接为其配置“人才专项”类指标。指标配置完成后,会发送短信提醒。
对处于“审核不通过”或“取消申请”状态的人才(A类除外),需重新提出增量指标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申领“人才专项”类指标。
多孩家庭可线上或线下办理申领指标
符合认定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申领“多孩家庭指标”有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
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个人小客车指标综合服务,在其他指标栏目下申领“多孩家庭指标”,或前往各个调控服务窗口进行线下办理。
经卫健等部门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后,市调控办将直接配置指标。
“重点企业”最多可申领5个指标需求
记者了解到,“重点企业”指标由主管部门确认后配置。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可向市总部办(设在市发改委)提出指标申请需求。经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向市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提出总数不超过5个指标需求。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认定,则是根据《杭州市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1+6”管理机制》(杭投促领导小组〔2023〕1号),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区、县(市)政府推荐项目报市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认定。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各大调控窗口申领指标,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此外,市民也可以关注“杭州交通”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各类小客车指标业务的操作指引。
还有这些问题,或许你也十分关注
1、累计摇号72次及以上的市民还能不能参加摇号、竞价和阶梯摇号?
不能。因为如果累计摇号72次及以上且处于增量资格“审核通过”状态,已可直接获得“久摇不中”指标,无需再摇号。如增量资格“审核不通过”,则无法获得“久摇不中”指标,也无法参加摇号和竞价。
也就是说,自今年2月起,累计摇号72次及以上的市民仍可申请摇号,但不再纳入摇号池,只要资格审核通过即可直接申领指标。
2、符合二孩和三孩家庭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即申请人双方应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已共同生育(含合法收养)二个子女(现有子女数),其中第二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16年1月1日以后。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21年5月3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即申请人双方应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已共同生育(含合法收养)三个子女(现有子女数),其中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21年5月31日以后。
3、为什么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生育时间确定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及2021年5月31日以后?
因为全面两孩政策是从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三孩政策从2021年5月31日起施行。
4、被认定为总部企业,可以获得几个小客车指标?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认定当年可获得的指标数,按照《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核定,具体如下:
1.根据总部企业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核定,达到1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1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2.总部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2亿元为基数,总投资额每增加2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5、根据本次出台政策获取的小客车指标属性及时效如何?
本次出台政策中的小客车指标,均为对符合特定情形的个人或单位直接配置小客车指标,因此指标类别采用“其他指标”,按规定“其他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