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昨天,杭州市民政局和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到,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将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新标准自2023年7月31日起施行。
据了解,此次调标涉及三项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
调标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每人每月121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9元。
对于我市特困人员来说,基本生活标准将由每人每月20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98元。
此外,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也有所上调。其中,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83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37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270元调整为2350元。
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其生活补贴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
按照新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将由每人每月5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6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将由每人每月31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