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你的“城建记忆”!杭州市城建档案馆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
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载体,也是一个城市的文化符号。
为了更好地留存杭州城建记忆,发掘城市建设发展的“生命史”,7月24日,记者从杭州市城建档案馆了解到,即日起,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开展杭州“城建记忆”档案资料公开征集活动。
本次档案征集范围包括反映杭州城市规划建设发展过程各历史时期的书籍、报刊、文件、手稿、信札、图纸、回忆录、实物等档案;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标志性建筑等文件、图纸、照片、影像、报纸、宣传册、牌匾、证章等档案;在杭州城市建设领域作出重大贡献,产生重要影响,并得到社会或历史认可的著名人物在工作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历史意义和社会保存价值的讲话稿、信函、题词、著作、证件、谱牒、照片、录音(像)、实物等档案,以及其他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相关档案。
收到档案资料后,杭州城市建设档案馆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估。经鉴定入馆收藏的档案,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立于1986年,是隶属于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杭州市建筑、市政(含地下管线)、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并开展城建档案文化的研究、编撰等工作。现有馆藏档案共18个大类120余万卷,馆藏档案数字化率100%,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称号。
近年来,杭州市城建档案馆推进档案资源建设,组织实施“杭州城建记忆工程”,打造杭州城建陈列馆(“红楼”)重要城建文化宣传窗口,推出了一批反映杭州“城建记忆”和城市文化的丛书、画册、影像集等文化作品。
本次征集活动长期有效,社会公众可以前往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拱墅区杨六堡路8号)或者通过电子邮箱 hzchengjiandangan@126.com应征或咨询。
征集公告如下:
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征集城建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更好地留存杭州城建历史记忆,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服务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工作征集规范(DA/T 96-2023)》、《杭州市城建档案征集工作实施办法》,作为杭州市城建档案专业管理机构,我馆特面向社会征集反映杭州城市建设成果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城建档案征集的范围主要是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散存在社会组织或个人手中的杭州城市建设领域相关档案,具体范围如下:
1.反映杭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发展过程各历史时期的书籍、报刊、文件、手稿、信札、图纸、回忆录、实物等档案;
2.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标志性建筑等文件、图纸、照片、影像、报纸、宣传册、牌匾、证章等档案;
3.在杭州城市建设领域作出重大贡献,产生重要影响,并得到社会或历史认可的著名人物在工作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历史意义和社会保存价值的讲话稿、信函、题词、著作、证件、谱牒、照片、录音(像)、实物等档案。
4.其他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相关档案。
二、征集方式
1.接受移交: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保存的各类珍贵城建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按规定移交。
2.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城建档案,鼓励所有者捐献。
3.征购:对于确实具有较大保存价值但属个人所有的城建档案,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具体档案的价值,经双方协商,进行有偿征购。
4.复制原件:对于特别珍贵的城建档案,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出售的,与其协商,可采取复印、仿真复制、电子扫描等方式进行征集。
三、征集要求
1.保证提供的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可以是档案原件,也可以是档案复制件或高清图片。
2.照片请附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电子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及压缩的原始记录。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四、征集程序
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捐赠等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档案馆开具征集档案目录清单双方签字确认。接受捐赠后,我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举行仪式,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表彰和表扬,肯定捐赠行为的意义及所捐赠档案资料的重要价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欣 郎鑫
联系电话:0571-88187069 0571-88187065
捐赠者可以将捐赠物品的电子版或捐赠信息发至指定工作邮箱。
邮箱:hzchengjiandangan@126.com
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