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针对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出台实施意见
明确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应不高于7:1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调整,生育二孩、三孩政策放开,社会各界对婴幼儿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的需求呈快速增长态势,在家门口“入托有质量的普惠性幼儿园托班”成为不少家庭的愿望。
近日,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杭州市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重点解决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婴幼儿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的迫切需求。
总体目标
增加普惠托位供给,2023年各地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园区)达到幼儿园(园区)总数的50%,或比去年增加25个百分点,今后每年适度增长;
2023—2025年,全市计划新增幼儿园托位数1万个,其中,新增普惠托位数5000个;
全市学前第四年幼儿入托率2025年达到30%以上。
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托育行为,不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尽最大努力让适龄儿童在家门口享受有质量的托育服务。
主要措施
(一)多渠道拓展“托幼一体化”教育资源
1、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托班。
在原有基础上扩大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按比例提高本区域配套幼儿园建设“百户比”指标,建设与配套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托班(原则上配套幼儿园2—3岁托班数与小班数一致)。
2、支持鼓励现有幼儿园扩建举办托班。
对于具备规划条件,适合扩建的幼儿园,可结合实际通过扩建的方式增设托班。2023年起已规划尚未建设的幼儿园应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原则上6个幼儿园班级配建1个托班的要求扩建开设托班。
3、鼓励现有幼儿园充分挖潜增设托班。
对幼儿园招生未达到建设规模,且区域内入园儿童人数相对稳定的幼儿园,应结合实际增设托班。创新幼儿园办托方式,支持鼓励幼儿园通过小班与托班混龄办班、半日班等多种形式,充分挖掘资源扩大托班招生数量。
4、支持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产业园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托班。
鼓励幼儿园就近领办新建托育点。
(二)完善托班经费保障机制
1、加强幼儿园托班资金补助。
幼儿园在原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或改建托班参照幼儿园新建扩建班级给予一定补助。幼儿园举办普惠性托班,按照《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卫发〔2022〕68号)给予补助。
2、加强幼儿园托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幼儿园举办托班,可参照幼儿园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3、完善公办幼儿园托班收费标准。
建立包含托班成本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节机制。
(三)全方位提升“托幼一体化”服务品质
1、保障托班从业人员配置。
托班班级应当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以下简称保教人员),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应不高于7:1,或参照每班2教1保的标准进行配备。
2、健全托班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机制。
加强托班保教人员队伍建设,将托育工作职业道德、托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纳入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等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内容,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努力克服“托育幼教化倾向”。
3、加强“托幼一体化”教研和交流。
鼓励学区内“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加强教师在婴幼儿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托幼一体化”幼儿园要针对3周岁以下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家长)开展有质量的免费科学育儿指导。
4、多领域强化“托幼一体化”专业支撑。
支持市属高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谋划新一轮支持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支持举措,在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的过程中,对高校建设学前教育、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相关学科专业加大倾斜扶持,助力托幼领域专业人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