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杭 开展“千万工程”立法调研
制定“千万工程”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正式立法项目。3月2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忻带队来杭调研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王敏参加。
仲春三月,繁花绿树与现代民居融为一体,一幅幅和美乡村新图景在萧然大地铺展开来。调研组来到“千万工程”重要源起地梅林村,及大梅林共富联合体中的八里桥村,走进展示馆、特产区等地,详细了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萧山区农业农村局、瓜沥镇、农创客代表等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组团式发展破解农村困局、强化新农村建设土地要素保障、为农村青创客提供孵化服务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刘忻指出,“千万工程”以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全面实施20年来,推动浙江乡村产业、生态、文化、民生等各方面发生深刻变革,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要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通过高质量立法、立标杆之法,把对总书记的感恩之心、敬仰之情,转化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坚强法治保障。要强化制度创新,深刻领会“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坚持系统观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综合把握农村和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等多方面关系,总结固化好各地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经验做法,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立法工作。要体现实践担当,坚持党政主导、村委主责、村民主体,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民利、强化民管,统筹人才、土地、资金等资源,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城乡互动、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新画卷,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浙江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