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开展《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监督项目,也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围绕我市单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的执法检查。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卢春强参加。
前期,市人大有关专委会结合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对我市供水管理情况、水质监测及保护情况等进行了调研。
执法检查组采取专题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水局、市卫健委、市园文局和市城投集团有关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随后,赴市水务集团、拱墅区万寿亭公寓,现场检查我市水务一体化改革、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管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供水节水工作成效,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统筹规划,持续加大改革力度,完善配套制度体系,突出依法履职履责,着力打造一体化供水新格局,有效提升了城市供水品质与安全,推动我市城市供水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护水节水用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相关法规集成落地,持续提升供水节水工作质效,更好满足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要发挥“利剑”作用,重点聚焦政府及部门责任落实、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公共供水设施管理、供用水安全管理等方面,对照法规条文逐条逐项开展检查,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条例贯彻执行中的存在问题,持续跟踪督促解决,形成全链条监督工作闭环,同时深入了解实践对修法提出的新需求,加快相关立法工作进程。要营造浓厚氛围,加强供水节水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组织、公民增强节水意识,自觉履行节水义务,使爱水护水、节水兴水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尚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