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次为名山立法 助力打响“天目叠翠”品牌
《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为一座名山立一部法,在杭州尚属首次。为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量身定制”的《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的制定实施,对推进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利用和保障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条例》宣传贯彻会议上,临安区政府负责人表示,在天目山成为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承办地的背景下,以高质量的法治支撑保障高水平的保护发展,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到正式项目,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立法可以说是“五年磨一剑”。《条例》回应保护区所盼、针对问题所在、聚焦未来所向,对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分区、资源保护、发展利用、监督管理等,作了较为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规定。
如何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进一步打响“天目叠翠”品牌?
做好保护工作是重中之重。天目山自然保护区采用机构保护和社会共治相结合的保护管理机制。《条例》规定,临安区政府应当组织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可以在保护区设置执法站点、派驻执法人员,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委托保护区管理机构实施有关行政处罚。
临安区政府负责人介绍,临安区将坚持普法和执法相结合,全力做好“护山”的文章。一方面,将面向村民、游客、企业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村”等活动,凝聚全社会的保护共识。另一方面,将持续完善“一支队伍管保护地”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执法、处罚、整改全过程管理闭环。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天目山自然保护区执法中队已于8月正式揭牌。今后,将有效统筹公安、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力量,全面提升保护区联合监管与综合执法质效。据天目山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开展“一树两长”古树保护、“捕猎昆虫”严打执法、“非法取水”集中整治、“野外火源”严格管控等系列专项行动。
通过对天目山的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是《条例》制定过程中的重要考虑。《条例》设置了“发展利用”专章,突出强调探索具有天目山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天目山保护区和毗邻区域的乡镇、村庄融合发展共同富裕。据悉,临安区将把天目山和环天目山区域作为一个整体,统筹推进保护管理、产业布局、要素配置、环境提升、交通互通等工作,发挥天目未来谷等地标性文旅综合项目的带动作用,做好“山下”环境和空间的开发,提升发展水平,让周边村集体和老百姓富起来。
如果说,生态是天目山的本底,文化则是天目山的本源。天目山作为历史文化名山,既有诸多的释、儒、道历史文化积淀,也有丰富的红色革命资源。为此,《条例》专门对促进天目山文化的研究与传播作了规定。对照《条例》要求,临安区将在深度挖掘、充分融合天目山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上发力,通过串珠成链、串点成线,推动农旅、文旅、体旅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化产业业态,将天目山的生态人文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为全面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和临安区人大常委会将督促政府部门梳理完善配套措施,抓好法规实施的跟踪监督,切实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