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数字赋能 杭州市探索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新模式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第七届“法治政府奖”获奖名单揭晓,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余杭区人大常委会申报的“数字化改革背景下杭州人大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实践”获第七届“法治政府奖”。
近年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以数字化、规范化、标准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监督评价,使监督评价方式更精准、更科学、更与时俱进,为人大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杭州样板。年初,杭州出台首个法治政府建设人大数字化监督地方标准被《人民代表报》评为2024年十大民主法治新闻后,近期,中国社会科学院第23卷《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刊登相关经验,“杭州人大构建法治政府建设人大数字化监督地方标准”获2024年度十大法治创新案例。
(一)以规范化为引领,持续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方式
2021年以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为契机,在全国率先探索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机制,拓展延伸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在听取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时,同时听取审议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并以审议为契机推进行政司法良性互动,构建“1+N”多元监督视角体系,将“两院”关于行政诉讼、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情况以及第三方杭州社科院评估报告作为常委会委员监督参阅材料。2024年,持续迭代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注重跟踪问效,对审议意见的落实和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形成了“调研—听取—审议—反馈—整改—问效—评价”的闭环监督体系。
(二)以数字化为手段,用定量方式增强评价的科学性、精准性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数字化先行优势,开发上线法治政府数字化监督系统,该监督系统从“立法工作、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司法监督、普法宣传”等五个维度及51个指标开展监督评价,指标基本覆盖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领域(如图1)。
依靠指标数据,系统自动生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分析报告,并对政府及工作部门进行五维“画像”,展示法治政府建设全貌,以人大监督的“互联网+”对传统人大监督模式进行变革重塑。同时,通过数智赋能精准查找短板,及时发出预警,实现预警提醒工作的机制化、常态化,事先防范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开启数智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监督的有益实践(如图2)。
(三)以标准化为目标,客观、直观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为了从“软法”层面对数字化监督进行提质转化,同时对工作经验进行固化,进一步优化数字化监督流程和评价体系,202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监督流程、评价指标等内容进行了总结提炼,创新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价规范》DB3301/T0472-2024杭州地方标准,进一步推动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这是全国首个人大数字化监督法治政府的地方标准,开创了以标准的形式规范人大数字化监督工作的先河。该评价规范建立了“五维赋分”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字化手段采集五个维度的重点数据,以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含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立体式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具有较强的引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该地方标准构建了与人大职责相匹配、体现杭州法治建设特点、能科学客观评价现状并可与时俱进适应法治进步的评价系统(如图3)。
工作成效
(一)有利于服务中心大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和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规范》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纳入监督范围,开展重点监督。如《规范》把反映营商环境的指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行政裁量权行使规范率等纳入评价指标体系,随时监测营商环境,着力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有力助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针对我省作为“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试点,《规范》把握监督关键,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执法效能指数等纳入指标体系,开展监督活动,有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提升了监督针对性和精准度。
(二)有效完善了人大监督方式。针对监督议题选取困难、议题宽泛缺乏针对性、监督科学性客观性标准缺失、监督流程未形成闭环等问题,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监督系统从更广范围、更多角度获取法治政府建设的事实与数据,用数字化、标准化手段,提升分析效果,更直观、更客观、更规范反映工作绩效。监督系统和标准制定,把宏观复杂的专项监督变成可看、可评、可督的具体任务,实现传统监督方式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从程序到实体、从常态到动态“四个转变”,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监督方式变革重塑。
(三)有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规范》将每项监督工作按程序分为调研、听取、审议、反馈、整改、问效、评价等环节,以闭环监督跟踪问效,确保监督目标落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和弱点,开展针对性监督,如将法治政府建设中“两高一低”的短板量化后纳入监督范围,通过持续专项监督,全市行政败诉率从2019年的14.60%降至2024年的4.5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8年的37.69%提升至2024年的97.73%,实现了人大监督与司法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间的良好互动合作,形成监督合力,进而加大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力度。
(四)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人大数字化监督系统打通了人大、行政机关、人大代表之间的沟通渠道,促进了各方良性互动,监督系统直观展示政府部门工作的优缺点,有助于辅助人大代表更好地开展监督。人大代表在监督平台提出的意见建议,系统直接反馈给政府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形成良性互动。借助系统,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从监督项目征集、调研意见建议收集、代表审议意见等环节实现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