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法学会生态环境法研究会正式成立
近日,杭州市法学会生态环境法研究会在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径山村宣告成立,径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也在当天正式启用,双平台同步保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践注入法治动能。
早在今年5月,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域生态文明建设,在此背景下,杭州市法学会生态环境法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应运而生。
“研究会的成立对杭州法院高质量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煜焕介绍。此次成立的研究会可以为法院提供生态环境法治领域理论支撑与前沿指引,助力破解新型法律问题和技术难题。同时,通过协同研究、案例研讨、学者发声凝聚各界共识,为法院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协作动能,推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从个案正义向系统治理的转变。
成立当天,研究会发布了“杭州生态法治创新事例”十则,彰显了杭州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浓厚的预防性司法、修复性司法、绿色司法等前沿理念。毛煜焕还表示“下一步,研究会将聚焦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前沿热点难点问题,构建起跨学科、跨领域、高层次的交流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径山村举办,并非偶然。从偏居一隅的昔日贫困村到人头攒动的径山镇文旅龙头,径山村的蝶变,正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余杭区以“一叶生”带动“百业兴”,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特色振兴之路。实现生态共富的背后是日益迫切的法治需求:相关部门的执法效能有待提升,生态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急需完善,执法与司法的协作也需要不断加强。径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启用,正是对这一系列需求的积极回应。
该示范基地是杭州首个由区内公检法等部门共同参与设立的司法保护基地。“该基地充分发挥作用后,将是杭州法院在生态环境修复机制上的有效创新和有益探索,值得充分肯定。”杭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俞春伟评价道。
启用仪式上,杭州市十三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倡议书》,余杭区公检法等十一家区内单位同步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合承诺书》。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之际,杭州以法治力量为生态共富与非遗传承注入新动能,开启“两山”理念实践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