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出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副职)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对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评审范围和条件的,不应推荐上报。
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整。各单位要对评审对象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6)上签字。对有关复印件须经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核对原件验证盖印后才能上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评审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送评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2、厅局级委托书1份。
3、《2007年出版高级职务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花名册电子文档1份(EXCEL格式)。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副高级一式3份;正高级一式4份,需贴上本人照片)。
6、任期或近3年度(09年、10年、11年)考核表各1份。
7、《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业务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及获奖情况清单(一式30份)。装订要求:综合情况表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左边必须留有4厘米空白作制订用。业务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及获奖清单用A4纸打印。装订时将综合表向内对折然后将上面对折部分向外对折(字在外),与业务报告、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清单订在一起,综合表在前,报告及清单在后。
8、论文、所编书刊原始的审稿意见、获奖证书复印件,装订一式2份。其中论文需提供刊登论文报刊的原件。
9、40周岁以下申报副编审或编审的人员,须分别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合格成绩,或者达到省定合格标准。年龄在40周岁至50周岁的申报对象的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只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10、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
11、50周岁以下者,需提供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或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Windows2000/XP合格证书。
12、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的,需填报《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
13、破格申报出版高级职务者,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并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注明符合哪几项破格条件。
14、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1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书的复印件一式2份。
16、有关著作及其它材料。
17、本人近期正面二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放入一信封内)。
三、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
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审核后送浙江出版联合集团人事部(凌云,电话:88909796,85170300-81305)。
联系电话:85251681、85251691,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以下表格请到市人事局网站下载:
1、出版高级职务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3、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4、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
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杭州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2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