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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杭州市政工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8-03 16:36

各区、县(市)政工职评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杭州市政工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实施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全市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中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且应与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统筹开展。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信息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职称评聘程序,并准确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按2017年以来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年均达到18学分即可申报,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登记的学分为准。

(三)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企政职〔1999〕51号)的规定执行,严格要求专职专岗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向本单位的职能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所需表格一律使用政工专业类表格,不得使用其它专业的表格。各类表格可以从“杭州宣传网”(http://www.hzxcw.gov.cn)——“职称评审”栏目下载。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打印清晰,按要求装订完备。其中,表格打印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和字体大小作调整。

(二)单位审核上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综合表》的本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照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主管单位和初评委。没有初评委的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主管局属地管理原则,请将申报材料提交属地的区委宣传部。

(三)初评委审核推荐。各初评委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原件及时退还本人。初评委评审通过,同意推荐后,将材料报市政工职评办。

(四)中评委评审。

三、注意事项

(一)各初评委要及时做好评审委员会两年一届的换届工作。今年如需换届调整的初评委,请于8月15日前将《关于调整政工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请示》报送至杭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参评资格或已获取职称资格的,经查实,一律予以取消。

(三)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将政工师申报材料于8月20日前上报至各初评委,各初评委务必于8月31日前将政工师申报材料统一报市政工职评办(地址: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F座1301室),逾期一律不予接收。

(四)评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除《申报表》和《晋升表》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所有原件材料由主管单位和初评委审核把关,无需提交中评委。

(五)高级政工师申报以高评委文件要求为准,将另行通知,可关注杭州宣传网职称评审栏目的最新消息。

市政工职评办联系人:吴泠亚,联系电话:0571-85251681。

附件:政工师申报材料说明

杭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附件

政工师申报材料说明

(一)需送审单位汇总后提交的材料

(1)评审委托书1份;

(2)盖公章的《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同时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1份;

(3)收集申报人每人1张两寸证件照片(照片背后标注姓名,用于制作职称资格证书);

(4)收集申报人每人1份《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

(5)收集申报人每人3份《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晋升专业职务申报表》(正常晋升的参评对象)或《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转评或初评的参评对象);

(6)收集《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按一个事业单位1式1份;

(7)收集破格申报人员《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及相关附件材料1套。

(二)需申报人装订成册的材料

(1)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2)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对象填写)1份。

(4)2至3篇独立完成并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政工论文复印件1套(包括: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文章正文);

(5)《思政工作经验推介情况表》1份及相关说明材料复印件1套;

(6)个人和所在单位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7)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助理政工师证书复印件(若政工任职资格是转评获得的,还需提供转评之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9)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材料1份(党校学历外,国内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应提供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应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PDF电子文档,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10)继续教育证明材料1套: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登记的2017年至今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总学分达36分;

(11)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复印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的公章)1套;

(1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13)《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1份;

(1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仅限事业单位的申报对象)1份;


2018年政工师申报相关表格下载.rar


来源: 作者: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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