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杭州市政工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政工职评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杭州市政工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单位在推荐上报评审对象时,要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学术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以用为本,以专业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绩效为重点,注重将专业技术成果和业绩等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2.全面落实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制度,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所在单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同时,严格按照明确的评聘程序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且与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统筹开展。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政工师人员范围为杭州市各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大专院校),主要如下:
1.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副书记)。
2.党的工作机构包括党办、政治部(处、科)、组织部(处、科)、组织人事部(处、科)、宣传部(处、科)、宣传教育部(处、科)、统战部(处、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人员。
4.企事业单位内的车间(部门、科室)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基层党的工作的专职人员。
5.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工会宣传教育、组织、女工等部门专职负责人和直接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
6.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职人员。
7.企事业单位中的党校、政校的主要负责人、政治理论教员。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可比照参评。
(二)申报对象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分处罚阶段的,不得申报政工师;在担任政工师职务期间,本单位本人管辖领域发生负面舆情,因处置不力导致重大负面影响的,3年内不得申报政工师。
三、申报条件
必须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和职业道德能力,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思想品德优良,作风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必须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2年以来合计取得90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址:https://learning.hzrs.hangzhou.gov.cn/)登记的学分为准。
各不同类型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正常晋升
1.大专(含)以上学历,聘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表现良好,工作胜任。
2.任期内在市级或省行业系统以上的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刊物上发表独立撰写的政工类论文至少2篇(论文字数须在2000字以上)。
(二)直评
1.取得硕士学位或者研究生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对助理政工师职称不作要求,可直接申报政工师;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对助理政工师职称不作要求,可直接申报政工师。
2.转岗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1年以上的公务员和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复转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3年内可以直接申报政工师:
大学专科学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10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5年以上;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3年以上;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1年以上,政工成绩突出。
直评的论文要求与正常晋升一致。
(三)转评
已取得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因工作需要转政工岗位1年以上的,可从其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转评政工师。转评政工师,要求在市级或省行业系统以上的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刊物上发表独立撰写的政工类论文至少1篇(论文字数须在2000字以上)。
(四)破格
助理政工师破格晋升政工师,未达规定学历和年限申报人员,按破格条件从严申报,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且在市级或省行业系统以上的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刊物上发表独立撰写的政工类论文至少3篇(论文字数须在2000字以上)。同时须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
1.对所在单位获得市(地)级或省行业系统以上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奖”等称号作出重要贡献者。
2.在市(地)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的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思想政治工作或工会工作的主要领导,成绩显著。
3.本人获得市(地)级、省级厅局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党员教育工作者”“优秀团干部”“优秀政工师”“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奖”等荣誉称号。
4.独立撰写或与人合作正式出版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或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著作。
5.高中学历(含同等学历)专门从事党务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累计20年以上,表现良好。
四、申报程序
今年我市政工师评审将继续采取网上申报评审方式。杭州市政工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申报时间为7月29日-8月14日,个人申报端网址:https://szhx.hzxcw.gov.cn/title-assess/。初评委审核评审时间为8月15日-8月28日,初评委管理端网址:https://szhx.hzxcw.gov.cn/title-assess-mng/。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准备政工师申报材料,先提交单位完成审核公示后再上传系统。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综合表》的本单位推荐意见栏内。请于8月1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只需提供花名册1份、评审表一式3份,综合表一式1份和一寸照片1张,请于8月16日前交初评委。
2.初评委审核推荐。各初评委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评审推荐,请在完成初评委评审后,于8月28日前将初评通过人员的评审表一式3份、综合表一式1份、花名册1份、评审委托书1份和一寸照片1张报市政工职评办,其余评审附件材料通过系统报送即可。
3.中评委评审。政工师任职资格经中评委按评审程序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各初评委要及时做好评审委员会两年一届的换届工作。今年如需换届调整的初评委,请于8月5日前将《关于调整政工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请示》报送至杭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已取得职称资格的,一律予以取消,3年内不得再申报政工师: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分处罚阶段的;
(4)任现职后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上瞒报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3.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政工师网上个人申报请于8月14日前完成。纸质评审材料请于8月16日前提交初评委。各初评委请于8月28日前完成评审并上报申报材料,逾期一律不予接收。
因今年政工师评审时间紧,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细致准备本人的申报材料,避免出现材料不准确、不规范、不齐全等问题。
4.评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除《评审表》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所有原件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把关,网上上传的复印件请各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系统,原件无需提交中评委。
5.助理政工师申报今年暂不走网上申报流程,纸质申报材料和评审要求以各初评委通知要求为准。
6.高级政工师申报按《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政职办〔2024〕2号)文件精神执行。参加2024年高级政工师职称申报,经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汇总后,先将报名表报送初评委,由初评委提交至杭州市政工职评办,开通浙江省政工职评在线(网址:https://zgzp.xcb.zj.gov.cn/)高级政工师个人申报账号,请于8月14日前完成高级政工师网上申报,同时请于8月16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2024年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对象花名册》1份、申报人的《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一式3份和一寸证件照2张、申报人专职从事思政工作的单位证明1份。经中评委评审推荐通过后,参加浙江省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评定理论知识能力测试,考试合格人员参加2024年浙江省高级政工师评审。
市政工职评办地址: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F座1301室。
市政工职评办联系人:薄杰、朱丹丹,联系电话0571-85254909、85254910。
杭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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