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清廉村居建设 推动基层治理 “社区班子成员会议讨论纪要在哪里?”“慰问名单如何确定?”“这张领用的单子,麻烦拿过来给我们看一下。”江干区彭埠街道王家井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以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社区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慰问人员应纳尽纳,慰问钱物发放规范。该区纪委监委按照建设规范、工作规范、运转规范、纪律规范4个方面,制定“监察工作联络站标准36条”,推动监察工作联络站高效运行。
市纪委监委把村(居)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作为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系统全面抓好监察工作联络站设立、管理等工作。截至4月底,我市3144个行政村已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并聘任联络站站长2945名、其他联络员7289名。监察联络员负责收集监察对象在履职尽责、民主决策等方面的问题线索,着力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或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监察办反馈。在全市各地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同时,市纪委监委还依托基层网格治理机制,从“两代表一委员”、村(社)网格员、村(居)民代表、小区楼道长、有威望的老党员中聘请村级监察信息员,协助监察工作联络站开展日常监督、廉情信息收集等工作。 为确保监察联络站工作更适应基层实际,在梳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清单、村(社)小微权力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村级监察联络员清单,进一步明确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履职规范。在乡镇(街道)层面,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进村入站加强日常指导,督促联络站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落实线索直报、开展对联络站工作的再监督。 “监察工作联络站处在最基层的监督末梢,要走好群众路线,体现监督工作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发挥监察工作联络站职责,为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