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桐庐县发布《2023年度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评价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评价体系》),为深化县域“清廉国企”建设先行探路。
国有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是保障民生、服务大局的主力军,“清廉国企”建设是清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桐庐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桐庐现有国有企业142家,各单位对清廉建设推进力度不同,同时1698名从业人员对清廉建设的认识也参差不齐。此次,“清廉国企”评价体系的建立,是桐庐对“清廉单元”建设新部署、新要求的快速响应,旨在全面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应承担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评价体系》总体分为经常性工作、重点工作、争先创优工作和其他四大类,共计120分,细分组织设置、警示教育、信息宣传等12小类,并将清廉意识、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国企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
值得一提的是,《评价体系》还运用“四责协同”制度,完善企业、部门、岗位三项权责风险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办事行为规范。通过常态化开展党纪教育和学法用法活动,定期举办清廉党课、清廉论坛等活动,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工作,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固定主题党日和志愿服务等制度,不断提升廉洁教育感染力和影响力。
“为了将评价体系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国资办将每季度工作明确化,分时间节点和相关部门建立正常的信息通报与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并与国企的年度综合考核挂钩、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与企业工资总额挂钩,切实将责任传递到每个人,促进‘清廉国企’有序健康运行。”桐庐县国资办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桐庐县委持续涵养清风正气,奋力打造与富春江自然山水和谐联动,具有桐庐辨识度的清廉社会生态样板区县域样本,全域清廉建设格局初步显现。《评价体系》的建立,使全县的清廉国企建设工作逐渐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新部署、新要求相匹配。”桐庐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桐庐还将动态完善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考评体系,逐步形成崇廉尚廉政治生态,将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推向更高的台阶,力争打造清廉国企桐庐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