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电话遭“恶意标注 谁之过?
很多人都接到过推销、骚扰乃至诈骗电话,不胜其烦,于是,一些手机软件都开发出了对电话号码进行标注的功能。这一功能确实让很多人免受打扰。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广西、河南、河北等多地的公安机关电话竟然被标注成了“诈骗电话”。
公安机关、公共服务机构的电话号码遭到错误标注、恶意标注,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这导致公众不敢接听或拨打公安机关等部门的电话,无法获取正确的信息,甚至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既损害了相关部门的声誉,又损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那么,是谁把公安机关的电话号码标注为“诈骗”的?从目前媒体的报道来看,这些手机软件的运营者只是笼统地表示是用户标注的,显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如果说偶尔有一两个用户标注错误,倒也能理解,但现在众多用户都把公安机关的电话号码标注错了,显然不符合常理。就算真是用户集体标注错误,这些软件的运营者也难辞其咎。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很明显,这些手机软件并没有征求被标注号码所有者的同意。《侵权责任法》第36条还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用户将公安机关的电话号码标注为“诈骗”或别的信息时,软件的运营者完全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手机软件开发出对电话号码进行标注的功能,本意是发动公众的力量,把那些骚扰、诈骗电话都找出来,避免更多的人受到打扰侵害。不过,善良的愿望也需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实现。用户对某个电话号码标注什么内容,手机软件就毫不审核照单全收,这给那些恶意标注者留下了方便之门,属于严重的设计缺陷。相关企业应当立即对标注功能进行修改,完善自身的审核义务,同时对那些被错误标注的电话号码进行更正,避免不实信息侵犯号码所有者的名誉,避免公众受到误导。
近年来,很多软件都开发了留言评论功能,而软件运营企业往往并不审核用户的留言,这就存在传播不实信息、损害用户权利的可能。这就需要立法机关出台相应法律法规,约束网络平台的信息发布,以此倒逼网络平台履行审核义务,真正让网友的信息给大家带来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