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和科技之外的进步
2019年1月8日,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京举行,哈尔滨工业大学刘永坦院士、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钱七虎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78个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浙江省主持或参与完成的25项科技成果榜上有名。其中,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75岁的龚晓南院士领衔的“复合地基理论、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龚晓南院士获奖,是“跑工地”跑出来的,不是“跑奖”跑出来的。钱塘江第一条隧道——庆春路隧道穿越时,杭州大剧院基坑开挖时,杭宁高速公路建造时……多少工地上都留下了他的脚步,洒下了他的汗水。这样的“进步奖”,进步得最扎实。他领衔的复合地基理论与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市政道路、港航与机场建设等领域,节约工程造价往往是“亿元级”的。
科技的进步,来不得半点虚的。同样,科技之外的进步,也要扎扎实实。这次在奖金上就有一个大进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由设立之初的500万元上调为800万元,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奖金也同步提高50%。科技之外的进步,是为了保证科技的进步。尤其重要的是,要创造良好的科研制度环境,让科学家、科研人员放心地、自由地创造。
创造一个良好的科研制度环境,首先就是要充分信赖科研者。今年1月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的“糖丸爷爷”顾方舟,是我国著名医学科学家、病毒学专家,他把毕生精力都投入到消灭“小儿麻痹症”的事业中;上世纪六十年代,他给自己不到一岁的大儿子喝下疫苗,使自己的孩子成为全中国第一个试用者。顾方舟说,“我们自己生产的东西如果自己不相信,那人家怎么能相信。”这,就是中国的优秀知识分子,值得信赖的科研先行者。
创造一个良好的科研制度环境,当然要鼓励争鸣,提倡富有生气、不受制约、大胆探险、敢于发明和创造的学术自由。学术科研,最需要一种独立思考的精神。要鼓励探索,宽容失败;要尊重个性,提倡创新。如果没有个性自由,那么创新就不会活跃,其结果必然是缺乏创造力和生命力。不创新不行,创新慢了也不行;如果不识变、不应变、不求变,就可能陷入被动。学术研究的自由度,与创新的速度和活跃度向来成正比,互联网高科技的快速发展就是明证。
创造一个良好的科研制度环境,如今迫切需要大力革新经费分配机制。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付林教授的“科研经费案”,前前后后折腾了916天,不久前检方终于撤诉。付林教授的课题成果,“是我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领域的一项重大原始创新,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却似是而非地被控“贪污科研经费220万、挪用公款600万”,让人不寒而栗。对科研者付出的智力如何直接予以报酬或奖励,是一个大问题。科研经费分配中,科研人员几乎没有个人科研劳动的报偿,这真是够呛;所以必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不能让智力劳动与收入分配严重不符。浙江省不久前出台了有关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努力让薪酬体系能够体现知识价值,逐步提高科研人员收入,这是一个进步。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立国之本。那么如何立科技之本?往往是“工夫在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