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与社会诚信

2019-03-04 08:32:28

比黄金更贵重的是诚信。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谈到了诚信缺失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健全行业规范,完善褒扬惩戒机制,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绿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学术不端、酒店不洁、过期疫苗、制假售假等等,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公众向来深恶痛绝。个人诚信、社会信用问题,也成了两会上热议的话题。针对演员翟天临学术造假人设崩塌事件,全国政协委员冯远征说,对于个别人的不诚信应该有部门来监管,但更多的是要靠演员们自己的自觉。谈到明星流量造假、收视率造假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认为,演艺界也要建立“征信记录”;因为诚信和文明是管理出来的,所以要划一根底线。

完善诚信、信用体系的建设,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件。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2018年初,我国首批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公布,杭州以总评第一的成绩位居榜首,“信用杭州”诚信体系建设进入了快车道。遥想2004年6月,在首届浙商论坛上,胡庆余堂掌门人冯根生发表演讲,题目是《拼劲加诚信,是现代浙商精神》,他说:“在我们重提浙江精神的时候,在我们着意打造诚信大省的时候,我觉得有必要重提这两个字:诚信。”诚信的经营文化,正是浙商最珍贵的财富。

人无信不立。《中庸》有言,“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真诚,是上天的法则;追求真诚,是做人的原则;努力做到真诚的人,就是选择好善的目标执着追求者。这些都是对于个人本身的要求。然而,社会诚信的缺失,不仅仅是人的素质品格问题,它与整个制度环境密不可分。在发达国家,有着完善的诚信体系,如果有人一旦违规,那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失信成本过低的问题亟须解决。

刚刚有报道说,一批“山寨社团”最近被取缔:“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组织委员会”……这些组织听上去名头一个比一个响、来头一个比一个大,其实都是假中心、假基金会、假委员会,干的只有一件事:敛财。但是,对其“处理”基本上也就是“摘牌”“取缔”。违法成本不高,惩处力度不够,那很容易“按下葫芦浮起瓢”“春风吹又生”。

建设社会诚信、完善社会治理,最需要公权力带好头。因为公权力诚信是最大的诚信。依法治国当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那就是依法约束公权力,让公权力不玩虚的、不弄假的,做好诚信守信的标杆。依法治国、依法立信,不仅仅是公权力借助法律法规约束他人,而是首先要约束好自己,这样才是真正的依法治国、依法立信。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本报首席评论员 徐迅雷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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