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录而不读” 需要制度革新
近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取消了69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引起社会关注。湖南大学称,有部分研究生新生因为出国、工作等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入学资格,另有少数新生逾期未报到。这69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因此被取消。
研究生放弃入学,近年来时有发生。“录而不读”,明显地影响了高校正常的招生教学秩序。已经录取的研究生不报到,会导致一些研究生导师招不齐学生,有的录取学生数量本来就少的导师甚至可能无学生可带。这是对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从教育公平的角度说,“录而不读”,等于侵占了其余学生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这种做法确实不妥当。
有人认为,研究生被录取后又放弃入学,属于不讲诚信,应当将他们纳入失信名单,对他们进行一定的信用约束。这种观点同样不妥当。研究生放弃入学,主观上并没有故意欺骗。教育界人士分析,很多本科毕业生在考研时,还会参加出国留学考试或公务员考试。如果成功出国留学或考上公务员,很多学生往往会放弃读研究生的机会。“录而不读”,大部分属于这种情况。这样的选择固然给录取他们的高校造成了困扰,但也不属于恶意失信。说到底,这只是学生如何选择的问题。高校选择学生,学生同样可以选择高校或未来的人生道路。如果学生有比读研更好的选择,放弃入学也是人之常情。这并非诚信问题,不能剥夺学生的选择权。
学生有选择权,但教育资源也不能浪费,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改革完善录取制度。例如,可以在招考时要求考生填写是否还参加出国留学等考试,以便高校及时向考生确认入学意愿。此外还可以建立考生提前告知机制,考生如果有别的更好的选择,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可以提前告知学校退出录取,即使收到了录取通知书,也可以尽早申请放弃入学资格,让高校有时间补录其余考生。
研究生“录而不读”,确实造成了一些问题。不过,板子不能都打在学生身上。一边是学生的自由选择权,一边是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选择最佳平衡点,还应寄希望于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