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2019-10-31 08:44:05

近日,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该《条例》规定,医院、车站、公共文体服务场所、政务服务中心等六类公共场所必须设立母婴室。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

母乳喂养的好处无需多言。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2002年提出,6个月以内的婴儿应当进行纯母乳喂养。我国2017年制定的《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提出,到2020年,6个月以内婴儿的纯母乳喂养率要达到50%。但是,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今年2月发布的《中国母乳喂养影响因素调查报告》指出,我国婴儿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仅为29%,低于43%的世界平均水平。

制约母乳喂养的因素很多,缺乏哺乳场所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的产假普遍在4个月左右,很多女性在宝宝不到6个月的时候就要重返职场。如果工作单位没有母婴室,母乳喂养就难以进行。要是带着孩子外出,找不到母婴室的时候就更加尴尬。这种情形导致很多处在哺乳期的女性要么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要么提前给孩子断奶。

哺乳是生命传承的保障,既神圣又美好。让哺乳期的女性免于尴尬与慌乱,得以从容自在地给孩子哺乳,这是每一位母亲应有的权利。公共场所母婴室的缺乏,原因不在于资金或技术,而在于观念。长期以来,有种观念认为母婴室可有可无,或者虽然认为有母婴室更好,但实在没有就算了,忍一忍就过去了。正是这样的观念造成公共场所母婴室的稀缺。让每一位母亲都能在公共场所有尊严地哺乳,让有合理需求的人不必忍受羞怯,是公共服务以人为本的体现,是社会文明程度的直观反映。

母婴室的建设,既要靠观念的进步,也要靠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广州此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要求六类公共场所必须设置母婴室,这让文明理念具有可操作性,对有关建设主体也是一个约束,督促他们尽快把法规变成现实。

广州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向来得风气之先,现在又在全国率先用地方性法规为母婴室的建设保驾护航,体现了公共服务的人性温度。母婴室也是观察社会人文关怀的窗口,希望有更多的城市向广州看齐,将公共场所的母婴室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尽可能地让母婴室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王俊勇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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