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应用边界 须用法律厘清

2019-11-04 09:23:15

近日,一位年卡用户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缘由是今年7月,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引进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于年卡使用者的入园检票。这位用户质疑:一家动物游乐场采集人脸信息,涉及安全性、隐私性,万一信息泄露谁负责?

这位年卡用户是浙大法学博士、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据报道,这可能是国内消费者起诉商家的“人脸识别第一案”,因而受到广泛关注。本案的深层意义在于,郭兵提出了一个现阶段令人担忧的问题:在技术大踏步向前的情况下,人脸识别被大范围地普及和应用,那么,人脸识别应用的边界究竟在哪,个人的安全性、隐私性如何保护?

人脸识别技术固然提供了方便,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风险,特别是人脸识别采集起来的人脸信息属于“活体数据”,一旦泄露或被滥用,其危害远大于其他个人信息。肆意获取人脸信息,将威胁到人们的隐私安全。有句话这样形容,“在人脸识别技术大范围应用之前,可能是我们拥有自己面孔的最后时光”。

人脸识别会带来隐私安全问题,其争议性、模糊性一直存在。有专家表示,目前,对人们生物特征,例如虹膜、人脸、指纹等的保护没有被写进现有法律,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是谁、责任边界在哪,如何使用、处理和销毁信息,法律都未作出具体规定。也就是说,人脸识别采集人脸信息,在怎样的条件下才算是侵犯隐私,又有什么法律后果等等,尚缺乏详尽的法律条文。

郭兵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主要依据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个人信息采集的规定:个人信息采集要符合“合法”“正当”“必要”三原则。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进园要采集信息是否必要值得商榷,在提高入园效率和个人信息采集的广泛性上如何选择值得探讨,带有强制性的刷脸进园是否越界值得关注。

因此,作为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法院的判决结果将不仅关系到郭兵个人的消费权益和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运营策略,还将为以后人脸识别的应用提供诸多参考。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采用人脸识别算不算侵犯隐私、人脸识别的隐私边界在哪里等将在法院的判决中揭晓,而这对规范今后人脸识别的应用、厘清隐私保护的边界大有帮助。从这个角度讲,我们要感谢这位较真的法学博士,也期待法院能用法律为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设定边界。

能否对使用一项新技术予以及时了解和规范,决定了我们最终会成为受益者还是受害者。人脸识别技术大范围应用带来的隐私保护问题,本就该受到重视。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如何在隐私保护、安全和便捷三者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严肃命题,也是一个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李攀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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