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争当“行动派”
编者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报今起刊发系列评论,聚焦社会治理的浙江实践,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建设。
对于中国的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曾有一句“金句”: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当改革的促进派,又要当改革的实干家。同理,对于社会治理,广大人民群众也应争当“行动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同时,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角度,提出诸多便利群众参与的制度渠道、切实举措、重点方向。
为何基层社会治理的公众参与如此重要?
首先,群众的事,群众商量着办。很多问题的形成和破解,“你我他”是关键“变量”。比如,如何不让遛狗成为“文明之痛”?垃圾分类如何落地?老旧小区停车难如何破解?解决这些难题,没人能“一言九鼎”“一招制胜”。
问题是,如何让人人行动起来?顶层设计当然最重要。有了制度,群众参与就有了“尚方宝剑”,群众“唱戏”就有了“舞台”。如今,《决定》出炉,框定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大方向。这不仅升级了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也必将推动各地更多创新实践,让这一制度体系不断充实。
其次,激发公众参与,政府有效引导是关键。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绝不意味着政府职责或责任的减少,而是要求政府部门转变工作方式,变单向管理为互动共治。实际上,在如何有效引导上,政府部门在议题设置、规则建立、议程推进等方面所花费的精力可能比以往更多。
笔者所在社区推进加装电梯工作的过程,就充分彰显了有效引导的重要性。所有的楼道居民都被加入“微信群”,从进楼入户、宣传政策到成本、费用等信息的公开透明,从挨个征询意见到积极组织群内讨论,民意的表达在有效引导下变得更加主动和理性。当笔者回复说暂时不能在意见表上“签字”并表达歉意时,社区工作人员反而安慰说“没关系,暂时不加入电梯安装也是您的应有权利”,让居民体验到一股社会治理新风。有这样的通畅表达和共商共议,治理难题的破解也就不足为奇。
以此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其实是个大考验,也是个大机遇。一方面,它将进一步淬炼我们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另一方面,这件事干好了,党的执政根基将更扎实,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将更高,其他工作的推进都将得益于此。
最后,公众自身观念转变更不可或缺。笔者的小舅子前不久结婚,岳父没少感慨:香烟酒席都是一笔不小开支。但是他告诉我,周围亲戚朋友都如此,又能如何?可见,风气已成。改变风气就需大家形成共识、转变观念、共同行动。实际上,移风易俗的诸暨模式就由此着手。他们通过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发动群众,从2018年5月开始,全市438个村庄红白事无一破例违规,每场节约开支5万元左右,有效破解了移风易俗的基层治理难题。
如今,“人人都有麦克风”。可是,我们不能光做“发言人”,还要做“行动派”。好在,浙江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上创新颇多。“三治融合”“枫桥经验”等创举都源于浙江,还被写入了《决定》。沿着共建共治共享这条路走下去,浙江这片土地必能对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