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莫让“七天无理由退货”缩水

2019-11-13 09:12:17

刚过的“双11”让剁手族们狂欢了一把。然而,余温还没过去,让人烦恼的事就接踵而来——买买买之后,“七天无理由退货”往往会遭遇现实的尴尬。而每年这个时候,也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最多的时候。

有很多消费者都表示,每次双11冲动消费后,隔天就会有部分商品想反悔申请退款。然而,想退款的商品,商家会要求在11日24点之后才能申请,但11日当天商家往往就已经发货,这就导致了很尴尬的境地,只能走上快递“拒收”的渠道。

然而,双11极大的快递量,使得大多数快递员会选择直接放丰巢柜或放物业,最后消费者只能收到后重寄退货。不过双11快递量的巨大也让退货路漫漫,不仅增添了消费者的麻烦也增加了快递小哥的负担。

笔者认为,“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实施,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既然当初出台规定的初心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那么就不应该在双11期间因为特殊原因,让好制度成为摆设。这就需要本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双11当天订单锁定,不能退货,也无法备注暂不发货等而导致的问题,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必须给消费者有反悔的机会。而不是一味为了双11当天数字的好看,为了双11发货率的快速数字,而阻止退货,强行发货,才能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事实上,延长双11消费者“反悔期”的好处也有很多。其一,可以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其二,可以倒逼电商企业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让双11的市场更加健康。

所以,在双11期间,更应该强调并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才能让市场更加稳健良性成长,双11才能继续红红火火持续下一个11年。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庄郑悦 编辑:王洁
杭州宣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