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拒繁体字于校门之外

2019-12-10 07:38:14

近日,针对《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教育部在官网公开答复,主要表达了两个观点,其一,简化汉字符合演化规律;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说“简化汉字符合演化规律”“学校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大抵是没错的。但用这两条理由来针对“繁体字识读教育”,却大可商榷。类比言之,中小学教育有外语课,那么外语课也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吗?必须的!因为所谓“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并非针对教学内容,而是针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语言和文字,不管是教语文还是教数学与英语。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繁体字识读教育”,重在“识读”,而并没有提到“用”或者是“写”。尽管也确实有人主张取消简化字、恢复繁体字,但这种极端的主张并没有多大影响,较为主流的观点就是“识繁用简”——简体字依然属于“规范用字”,但作为中国人、中国文化的传承者应该认识繁体字。这个道理其实很浅显,就如杭州有学校将杭州话带进了课堂,绝非是要挑战普通话的权威,而不过是要让孩子们通过对方言的学习,可以对自己所在的城市多一些了解。方言可以进课堂,戏曲可以进课堂,泥人张可以进课堂……繁体字怎么就不可以呢?

其实较真讲,说“简化汉字符合汉字演化规律”固然大抵不错,然而正像经济发展有其规律但经济政策未必就能符合规律一样,“简化汉字”作为一项工作又岂可能尽善尽美?“爱无心,产无生,运无车,面无麦”就不用说了,好多原本两个字的还被合成了一个字,比如“子曰诗云”的“云”与“彩云烂兮”的“雲”,“出发”的“發”与“头发”的“髮”,“皇后”的“后”与“前后”的“後”……毕福剑拿书法赠人,就曾闹过“玖球天後”的笑话。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上世纪70年代末还有过一次大规模的汉字简化运动,“信”被简化为“亻”加“文”,“宣”被简化为“宀”下加一横,“展”被简化为“尸”下加一横,“遇”被简化为“迂”,“停”被简化为“仃”,“楼”被简化为“柚”……好在试行不久就踩了急刹车,否则怎一个“乱”字了得。曾几何时,受历史虚无主义的左右,废除汉字、将汉语字母化拉丁化的主张甚嚣尘上,那么现在有人说汉字只是一个符号、没必要在意其文化内涵,两者相较,何其相似乃尔!

谁都知道“回不去了”,文字的演变就是这样,是不可逆的,只能将错就错。但汉字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与载体,作为中国人就不能仅仅把这些字当成字母一样的符号,而不辨其源流与本来面目。“繁体字识读教育”作为一项选修课,也不可以吗?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翟春阳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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