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与“旧账”

2019-12-16 08:36:06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着眼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行政履职能力,明确以“政府换届、领导换人”等理由违约侵权的,都将担责。

今年年初“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就多次重申,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翻阅近期报道,各地积极清理“旧账”,既体现了有令必行,有诺必践,同时也说明“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之普遍。像上海在创新基层治理时,提出既要敢于“理旧账”,又要善于“解新忧”;山东出台《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任期内发现问题或出现风险处置应对不力者追责,切实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成都市纪委监委深入相关单位和企业检查政策宣讲不到位、企业执法中搞“一刀切”“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发现13方面问题,及时推动整改;湖南宁乡、辽宁丹东等地,围绕旧账展开集中清欠,实现限期一次性清理。

一方面,领导班子换了人,“新官”不认“旧账”,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兑现了,该推进的公共服务配套不执行了,让项目搁了浅,留下“半拉子”工程,甚至成了烂摊子,投资就此打了水漂。另一方面,“民不与官斗”,相对人尤其是民营企业,一大堆投资下去了,“命门”还捏在地方政府手上,即便吃了亏,还得打落牙齿往肚里吞。说白了,“旧账”难理,还是缺乏便捷有效救济渠道。现在,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既是对“新官”的督促和约束,也给相对人在法律上撑了腰。

当然,要从根子上杜绝“旧账”,还得反思背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根。“新官不理旧账”,表面是政府权力、公共权力“交接”出了问题,实际上还是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按理说,一项公共决策形成,代表一级政府所为,就必须全力推进。然而,现实中,也不排除“旧账”复杂,成因多样。就“新官”来说,有的不愿直面矛盾,唯恐藏有“猫腻”,生怕“卷”了进去;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政绩”思维驱动,为了突显本届作为,凡前任拍板均不认账,上届政府所为全置之不理,充满着傲慢和偏见,典型的权力任性。

进而言之,“新官”担了责,“旧账”更有必要理理清爽。“旧账”当中,哪些有利于地方发展,应该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哪些确属糊涂账、呆死账,拍脑袋、想当然、乱决策,甚至藏有“猫腻”者,都应该来一次彻底清查,该清理清理,该问责问责,一丝一毫含糊不得。切实维护好相对人合法权益,必须从根子上斩断权力任性,由此举一反三,促进科学决策长效机制形成。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涂建敏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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