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享育儿假很有必要
近日,上海市妇联提出,建议将产假和配偶陪护假合并为家庭育儿假,并将假期延长至182天,夫妻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休假天数,且男性休假应不少于30天。
这一建议可谓戳中了生活痛点。刚出生的婴儿需要父母的贴身照顾,目前全国大多数省份都设立了男性陪产假。以浙江为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但是从国内多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来,15天的男性陪产假太短,对于婴儿和产妇的护理远远不够;二来,男性陪产假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很多时候只是“纸面福利”。近年来,网络上很多关于“丧偶式育儿”的抱怨,直指育儿过程中男性的缺位。
男女不同的生理特点决定了女性在育儿过程中会承担更多责任,但这绝不意味着男性可以袖手旁观。男性多参与抚育婴幼儿,不仅能减轻女性的负担,还可以更好地帮助刚分娩的女性恢复身心,这也是对女性权益的维护。男性休陪产假,并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十分必要。
和多地现行关于男性陪产假的规定比起来,上海市妇联的建议不仅延长了总的休假时间,更将男性陪产假的时间限定在30天以上。这一思路的核心理念在于“共享”。它传达了一个积极的意义:抚育孩子,是男女双方共同的责任。
好的理念要从纸面走向现实,还需要更多配套制度。目前诸多省份不缺乏关于男性陪产假的规定,但多数规定只属于鼓励倡导。男性能不能休陪产假,关键还是看各用人单位的态度。客观地说,如果男女双方共享育儿假且男性的假期延长到30天以上,不可避免地要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对此,相关福利也应该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全社会层面合理分担用人单位的成本,比如可以科学计算因夫妻共享育儿假而增加的用工成本,政府部门在税费收取、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只有配套政策更完善,夫妻共享育儿假才能真正让大众受惠。
抚育下一代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要避免“丧偶式育儿”,夫妻共享育儿假很有必要。期待相关的制度设计能更趋于合理,让充满善与爱的理念真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