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滥食野味说不
呼吁了许久,终于有初步结果了——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决定。
国家层面立法禁食野味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要求立法禁食野生动物的呼声不断,因为从现有证据和专家分析来看,这场席卷全国的重大疫情,与非法交易和食用野味有脱不了的干系。此次国家赶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形式立法,走了一步大快人心的“跳棋”,充分体现了政府铲除滥食野味的社会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极大决心。
滥食野味的陋习顽固,非法律强制介入无法纠偏。滥食野味是一股民间长期存在的风气,一些人或出于虚荣猎奇心态尝鲜,或愚昧无知不知危害贸然下口,或以这种形式彰显身份地位,对野生动物趋之若鹜。不仅吃蝙蝠、蛇这些“三无”动物,连果子狸、穿山甲这些保护动物也不放过。殊不知一只蝙蝠,就能携带四五百种冠状病毒。贪吃者吃下的不是野味,而是整个人类种群的安危。早在2003年SARS疫情期间,就有专家呼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但疫情过后又不了了之。此番立法,开了肃清这股不良风气的好头。
当然,还须清醒地认识到,立法只是跨出了第一步。要让全社会形成“向滥食野味说不”的共识,还须进一步完善配套法律体系,厘清捕杀、售卖、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责任,打掉整个产业链,做好宣传教育,培育全社会拒食野生动物的文明风气等。让全社会向食用野生动物说不,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