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抗疫成果 推动文明创建

2020-03-05 09:37:09

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下半场,总体形势继续趋稳向好。肆虐一个多月的新冠肺炎疫情,尽管打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但给人们带来的生活方式、文明习惯、健康意识、环保观念等方面的深刻改变,可以说是疫情防控以“倒逼”方式留给国人的宝贵收获。

疫情发生时,许多地方都在推进文明创建。这次突如其来的疫情危机,无疑是对文明创建成效的一次没有任何通知的残酷“暗访”和无情“抽查”。这次“抽查”一旦不过关,代价将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成本将十分高昂。

事实证明,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正是一切疫情的“天敌”,既有利于我们有效阻击病毒,筑起对疫情的防护墙,也是今后使我们尽可能免于各类传染病的屏障。

在近两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衢州一直注重以创建活动塑造公共文明。为打造“衢州有礼”城市文明品牌,衢州在2018年制定出台了“衢州市民20条公约”,并在全社会全面发动、强力推行,使“20条”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市民的行为自觉。其中“笑迎宾朋,作揖问好”“桌餐不翻菜,提倡用公筷”“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尿”“垃圾投放要分类”等条款,与当前疫情防控对个人防护要求高度契合,成为功能强大的疫情“杀毒软件”和防控效果最好的“中药偏方”,发挥了意想不到的“防火墙”“隔离带”作用,为衢州从容应对疫情赢得了主动权。

实践证明,文明城市创建不仅提升了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在关键时刻,还加固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屏障。

推动文明创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事实胜于雄辩。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不文明用餐、随地吐痰、婚丧宴请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是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主要途径。要以这次疫情防控取得的成果为契机,用事实来教育群众,将文明创建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推动文明行为具象化、体系化、常态化,加快全民文明素质的新提升。

要充分重视法治建设,加快文明行为规范的立法,让文明行为成为法律规范,形成促进人们养成文明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2月24日,全国人大通过《决定》,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要鼓励各地通过地方人大立法、村规民约等方式,推行使用公勺公筷、垃圾分类处理等文明举措,使文明行为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为规范,不断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

【作者为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总编辑】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余风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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