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
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武汉市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指出,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对我国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在大考中完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要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不断提升组织力、提高战斗力、增强免疫力,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
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超大城市基层组织力。超大城市人口流动性强、治理结构复杂、群众需求多样,对危机管理的组织协调能力要求较高。要健全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研判决策功能,构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组织体系,确保政府、市场、社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准确把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路径与方法,切实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党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的领导,实现党的组织、力量和工作全覆盖。优化党建+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类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配置,确保基层有职有权有物,不断夯实城市治理的基础。完善各级党组织向属地街道乡镇党委报到、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双报到”制度,建立选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下沉到社区承担应急任务长效机制。党员干部要在处置应急事件一线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构建“群防群治”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增强基层政权组织服务民生能力,统筹各类资源帮助群众解决紧急状态下的生活物资、医疗保障问题,下大力气消除私搭违建、城市空中管线“蜘蛛网”、小区老旧设施等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提高超大城市应急管理战斗力。一段时期以来,城市管理体制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权责脱节、效能不高等问题,在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时能力不足、短板明显。超大城市政府可探索实行城市管理“大部门”体制,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职能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减少职责交叉,提高行政效率。设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对城市交通、水热气电等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的安全建设运营管理,推进超大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建设。遵循韧性城市设计理念,健全全灾种覆盖、全周期管理的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制度体系,构建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预警系统、预防系统、应急反应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城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信息共享,优化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流程,提高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处置水平。切实增强各类应急预案内容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社区预案有效衔接,加强跨部门全流程、全要素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联合演练。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强化源头治理与风险防控,增强超大城市公共安全免疫力。建设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需要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城市规划要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留有余地,注重城市功能空间转换,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等设施,完善应急避难和医疗救助场所布局。健全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等设施的安全应急标准要求,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能力,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避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次生灾害。建好用好“城市大脑”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治安防控、道路交通等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城市公共安全决策指挥系统。健全城市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科学识别各类公共安全风险,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事前安全风险评估,优化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的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加强公共安全素养宣传教育,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知晓度,通过公益培训提升公众自救互救等应急技能。
【作者为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