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2020-06-05 08:48:14

今天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快车道,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将不断展现在世人面前。”过去一年,经过持续努力,浙江全省水和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生态环境质量的积极变化;生态省建设更是在全国16个试点省份中首个通过国家验收,还成功举办了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昨天发布的《2019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8年上升,我省生态环境保持走在前列的良好态势。

但也应看到,一些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仍然时有发生。杭州中院近日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有涉网络销售“年检神器”规避机动车尾气年检的,有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的,也有涉企业偷排超排污水的,还有驾驶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的……选择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公布这些案例,极具警示意义:这些行为就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需要共同警惕;破坏环境行为,危害的是整体公共利益,必将受到严厉惩罚。

坚守环境保护底线,不容置疑。在今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就说道,“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黄润秋表示,“不能因为遇到困难、遇到挑战,就放松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就放松对环境监管和环境准入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这实际上论述的是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两者之间关系。当前面临一些经济发展困难,该让路的必须让,但有些事是不能“让”的,有些底线是不可以被突破的,就如生态环境保护。

越是困难时候,对生态环境保护越是不能松劲。目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但如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松劲动摇,影响的可能是长远的发展,甚至可能“砸了老百姓的饭碗”。如何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两者关系,不仅考验我们的观念与决心,更考验我们实现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智慧。比如,在前述十大案例中,对多起破坏生态环境的诉讼,就采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方式,有效弥补诉讼主体不足问题。对生态环境,一方面要立足于补齐立法短板,持续落实各项法规举措;另一方面,还要创新多种司法手段的运用,用法治为人们扎紧一道绿色“防护栏”。

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正如今年主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所倡导的,治理污染,保卫蓝天,需要更多“行动派”。全社会都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自觉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让一个善待自然、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一天比一天美丽。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涂建敏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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