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绣花功”,服务更细实
编者按:近日,浙江召开全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提出努力打造生活垃圾治理先行区。本报推出系列评论,以期凝聚社会合力,让垃圾分类更规范、垃圾治理更有效、百姓获得感更强。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垃圾围城”现象日益突出。垃圾分类有利于节约资源、优化环境,从根本上讲利国利民。垃圾分类推行以来,确实极大地缓解了“垃圾围城”现象,有效推动了循环经济。但是,垃圾分类毕竟较大地改变了居民的丢垃圾习惯。这样大规模的文明重塑行动,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相关的制度运行和举措探索应该随着垃圾分类实践的推进而不断优化完善。
一位朋友告诉笔者,其所在小区实施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小区内有些老人患有心脏病,担心在上午6时到9时这一易发病时段上下楼丢垃圾会有风险。可到了晚上时段,夜色灰暗,老人再下楼丢垃圾,同样不便。像上述情况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制度,如何兼顾某些群体的特殊性,减少给他们造成的不便?在老龄化社会,老人已经不是一个小众群体,而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特别是一些城市老小区,老人集中居住,垃圾分类理应有一些针对他们的人性化独特设置。
其实,除了老人之外,社区中还会有一些日夜颠倒奔波忙碌的上班族尤其是长期上夜班的职场人士,更有一些病人或者残疾人。因为垃圾定时投放,夜班族出门时,投放时间已过,垃圾无处可放。一些小区实行定点投放后,偌大的社区,垃圾桶被集中在少数几个地方,一些赶时间的上班族也会面临绕远道丢垃圾的尴尬。解决这些问题,不妨创新思路,多考虑一些候补选项。比如,在垃圾投放时间段之外,设置一些应急垃圾桶,以免垃圾投放点出现垃圾随意堆放、污水横流的情形,而垃圾的投放点设置也可以更科学,兼顾小区不同区位居民的垃圾投放需求;还可以将特殊群体的垃圾投放需求纳入小区的义工服务事项,甚至在条件具备、民意一致的小区探索一些市场化的服务手段。
另外,垃圾分类的制度运行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比如,垃圾桶的颜色、垃圾袋的规格、垃圾分类的方式等等,往往在不同地方会存在不同要求,给居民带来困惑。对此,应该随着实践的深入,不断推动制度和规则成熟规范,同时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人员的统一培训,使得制度在不同层面不同区域得到一致贯彻。
当然,新风尚要推行,起始阶段总会有一些不完善,这属于正常现象,不应苛求。而且,不少小区正在进一步加以优化。比如,最近一些小区垃圾投放点旁边新设了洗手设备、新装了雨棚,一些小区还推出垃圾分类积分制等。这些用心用情的细实举措,正在为垃圾分类加分。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文明实践,确实需要做好“绣花功夫”,我们应该有这个意识,更要有这个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