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辩证看待“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近日,四川省马边县纪委发布的一份违纪通报引起广泛关注与争议。通报称,马边县人大教工委干部吉寿坚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动态,并有7名公务员点赞、评论,以上8名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了工作纪律,责成8人所在部门作出书面检查,对发布者吉寿坚桑书面诫勉,对另7名公务员进行谈话诫勉。
公务员因在上班时间发朋友圈、点赞就被诫勉、通报,确实出乎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意外,争议在所难免。赞同者认为,转变工作作风就是要从小事抓起;质疑者则认为,发一条朋友圈就违反纪律了,未免小题大做。有人吐槽说,上班不许发朋友圈,下班能不接领导电话吗?
这一争议,看似很简单,其实很复杂。说简单,“朋友圈”顾名思义是“朋友的小圈子”,应该是相当私密的地方,然而事实上“朋友圈”却是一个“大圈子”,拥有数千甚至上万微信好友者大有人在。那么在这样一个“公共场所”,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确实有必要谨言慎行,比如上班时间不发与工作无关的朋友圈。发了又怎样?那就不妨类比一下,如果在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与朋友煲电话粥,或者相互之间畅谈私事,办事群众能没有意见吗?
说复杂呢,不知那位叫吉寿坚桑的干部发了怎么样一条朋友圈,如果是一个文章链接,那么即便他不发那条朋友圈,他也正在“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朋友圈是看得见的,刷手机、收发微信、收发短信一般是看不见的。那就学中小学校,把公职人员的手机收掉好了。但公职人员的手机既是一种私有通信工具,同时也是一种履行公务必需的通信工具。也就是说,禁止公职人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理所应当,但事实上却又是难以实现的。而且有些事情,看似“与工作无关”,却未必“与工作无关”,公职人员也是要有休息间隙的,休息是为了工作,而休息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划划手机、看看新闻、在朋友圈点个赞等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在手机时代,“工作时间”早已远远超出“八小时”——关掉手机就关掉了世界,不关掉手机“工作”就如影随形。近年来中央一直大力推动为基层干部“减负”,“减负”的路径之一就是为各种微信群瘦身,有基层干部诉苦,说他加了上百个微信工作群。本文开头所引网友的吐槽很值得引起思考,禁止公职人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天经地义,但同时,是不是也应该禁止强制公职人员下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