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青少年溺亡从开设游泳课始
暑假到来,这是一个玩水的时节,同时也是青少年溺亡的高发季节。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组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是,努力开设游泳课,教会学生自救自护技能。
每年夏天,我们都会听闻青少年溺亡的不幸事件。就拿刚刚过去的这个6月来说,重庆潼南、海南澄迈、广东惠州都发生了青少年溺亡的悲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调查显示,溺水已经成为我国0—14岁青少年死亡的第一大原因。看似温柔的水,却成为不折不扣的“青少年杀手”。
喜欢玩水是孩子的天性。跟以往的暑期安全教育比起来,此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这一通知,颇有新意的思路就是让游泳进课堂。游泳和别的体育运动不同,不仅能锻炼身体,在危急时刻还能自救。
其实早在2005年,针对学生溺水事故频发,上海就已将游泳纳入中小学正式课程;2009年,上海市教委提出实施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和大学生的“人人学会游泳”计划,使上海的每个学生都学会游泳。浙江省则从2007年就规定学校必须开设游泳常识课,有校内游泳馆(池)等设施的学校可开设游泳技能训练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当然,不是所有地区都有浙江、上海那么好的条件,很多中小学可能根本就没有游泳馆。对于那些没有游泳设施的中小学,不妨借助社会资源,利用校外设施开设游泳课。这需要有关部门划拨专门经费,保障学习场地和教练人员,让孩子们真正掌握游泳自救技能。
在开设游泳课的同时,依然要重视安全教育。俗话说,淹死的都是会水人。单纯从字面意思看,这句话说得太绝对,并不完全符合事实,但它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会游泳并不能完全避免溺水。有些青少年溺水,不是因为不会游泳,而是下水遇到危险时不知如何自救,发现他人遇险时不知如何施救。防止溺水,学会游泳是一个好办法,但安全意识与安全环境比游泳技能更重要。我们既要教会孩子游泳,也要对各类水域来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溪流交叉、池塘密布,很多水域并不适合孩子游泳。学校及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应当提高警惕,摸排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引导孩子们去正规的游泳馆游泳。即使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也应当尽量选择水浅且水流平缓的水域,让孩子们在成年人的监督下游泳,杜绝孩子们私自下水“游野泳”。
对青少年的生命安全教育,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学校、家长和社会应当采取多种措施,教会孩子游泳自救,也教育孩子提高安全意识,标本兼治,为孩子们的安全树起坚实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