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何屡屡偷外卖
信息终于越来越明朗。7月20日下午,南京警方通报“男子偷外卖被刑拘”一事。嫌疑人李某,男,24岁,2018年毕业于湖南省衡阳市某大学,当年来南京工作,有固定收入。李某因此前外卖餐食在小区门卫处被人拿走,遂产生报复和占便宜的心理,多次盗取他人外卖。通报还说,李某现已取保候审。
在此之前,由于仅有一个极简短的文字报道和一个寥寥数语的短视频,基本的信息都没有交代清楚,让人不明就里,所以笔者在微信里说,“需要一个深度访谈、深度报道”。若有媒体能够对李某进行一次深入访谈,相信对社会对他人会有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一个24岁的大男人,毕业至今已整整两年,而且他现在是有工作、有固定收入的,那他为何屡屡偷外卖?外卖盒饭餐食,每个也就二三十元吧,如果以平均25元计算,偷10次才是250,偷20次也就两个“二百五”,这是何苦来着?
一个直接的动因是,他自己曾有外卖在小区门卫处被人“偷”走了,于是有了报复心理。他的认知水平较为低下,不认为如此“顺手牵羊”算个什么事儿,“窃饭不算偷”——偷和被偷都一样,于是“以其人之偷,还治其人之身”。而报复是会产生某种快感的,他屡屡顺走别人的外卖,然后“习惯成自然”,不占便宜就不爽?如果是那样,这就近乎一种精神心理的疾病了。
我们知道,精神病学上有一种疾病——偷窃癖,是“熬不住”的习惯性偷窃,但所窃物品往往不是很值钱的东西;比如有的家庭条件很好的孩子,总是偷窃同学的小文具,会反复出现偷拿的冲动,并付诸行动,成了之后有特别的愉快感。对种精神心理方面的疾病,予以应有的惩处是一方面,而求医治疗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对于本案的李某来讲,显然还没有严重到需要做司法的精神病鉴定,但公众需要重视这个视角、注意这个问题。
此前,公共舆论对他有较多的同情,那是基于有限信息。当时警方介绍,事主是“一个知名大学的本科生,目前正在准备考研,他兄弟姐妹有四个,因为他读书比较好,为了他能读本科读研究生,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辍学了”……这样关键词就变成了“名校贫困大学生偷外卖被刑拘”——身份出新闻,这事上了热搜、舆情沸腾也就不奇怪了。
事实上,所谓“知名大学”也不见得有多知名,尽管湖南衡阳有南华大学、湖南工学院等;李某也早已不是在读大学生,而是有工作的,他父母和大姐在老家务农,二姐、三姐分别在北京、海南工作,不是大家所想象的贫困。
人性具有堕落的倾向,人性也有升华的本能,我们曾说,“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大抵就是这个意思。而李某的情况,有病无病、罪与非罪,最终得由司法、法庭决定。
“行”由心生,“变”由境生,这是需要进一步深究的内因和外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