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行应急车仅靠“教科书”是不够的

2020-08-17 08:56:37

针对当地一起“不避让应急车辆行为”,珠海交警日前首次开出罚单。事发当天,珠海中西医结合医院120救护车受指派前去接诊心脏骤停病人,路遇红灯被前方两辆小车挡道。鸣喇叭直到前去敲车窗提醒,对方才把车移开,因此被堵半分多钟。事后的8月7日,珠海交警根据急救中心报告,依法对两名涉事司机做出“扣三分、罚两百元”处罚。

为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让出一条“生命通道”,是一直以来的呼吁。近年来,各地频频上演“45度让路法”现实场景,当执行应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呼啸而来,所有车主齐刷刷分别向自己左右前方45度角侧身转向。今年年初的杭州,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就曾录下这样暖心一幕,在朋友圈引发刷屏。不久前,山东泰安消防出警途中出现拥堵,车道上的司机朋友们集体主动变道,靠边45度移动避让。消防员自己也为此惊呼,此情此景只在网络上见过。

也应看到,每一次报道,往往把之称作为“教科书式”让路法,既突显了这个场景的稀缺性,也说明这种避让行为还是普及不够。事实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一条款,也几乎成为近年来驾考必考题。相关法规为此设置了免责条款:“如果在避让的过程中有违法情况出现,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但是,现实中,不少人学过这些条款后,很快又“忘”了:恶意不让者有之;“不会让”“不敢让”者亦有之;有的担心礼让时压线、闯红灯被抓拍,还有的嫌事后申诉太烦等等,不一而足。

再说回珠海这一次“首罚”。据交警事后调查,事件中第一辆车主以“车内音乐太大没听见”为由,第二辆则说“前面车没动,她也没了空间移车”,无论怎样的“无心之失”,都不能成为开脱理由。当然了,之前罚单开得少,也许体现的恰恰是人性化执法,即罚单仅对真正恶意者而开。这些年,正是通过持续加大法规宣传,避让应急车已成为绝大多数市民公众自觉,那么,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威慑力和“普适性”,确有必要。换言之,维护一项法规严肃性,仅靠“教科书”的示范倡导,还是远远不够的。珠海这一次“首罚”,无疑给市民公众上了生动一课。

当然了,惩戒不是目的,最终还是为了促使文明素养养成。也因此,加大严格执法同时,也要为避让创造更多“会让”“敢让”条件。比如,针对因避让而违章的事后免责,能否利用好现有交管网络平台,开辟供申诉之用专项通道与平台,变事后豁免为主动服务,如此一来,既提高了公众的法规认知,也可免除更多后顾之忧,何乐而不试之!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涂建敏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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