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不到位 监管部门要有为
连日来,南方多地持续晴热高温,户外劳动者的工作状态十分受关注。新华社的调查发现,仍然有一些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没有发放到位,有的地方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已经十几年没有变化。
高温津贴,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酷暑天气,很多人减少了外出的次数,这也意味着外卖员、快递员、送水工等劳动者的工作量有所增加。此外,环卫工人、建筑工人、交警等户外工作者也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2012年,当时的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发放高温津贴,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但现实情况却是,部分劳动者依然没有获得高温津贴。对于这样的局面,不能简单责怪劳动者不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劳动市场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与用人单位博弈。如果因为没有获得高温津贴而投诉工作单位,劳动者很可能饭碗不保。对高温津贴的缺失默不作声,恰恰是劳动者最现实的选择。
确保高温津贴真正发放到劳动者手里,需要劳动监察、工会等部门更加主动作为。实事求是地说,相关部门也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例如从新华社的报道来看,福建省各地检查用人单位1936户次,也把关怀送给了很多劳动者。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么大的一个省,企业众多,只检查了不到2000家用人单位,这个覆盖面实在太小。
再从更广大的范围来看,高温津贴难以落实到位的问题,近年来每年都在提,但每年都没有真正解决。落实高温津贴,不能只靠用人单位的自觉,还需要相关部门以更加主动积极的方式介入这一问题,多深入基层一线,多走到劳动者中间去,切实替劳动者解决实际问题。对于那些克扣劳动者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让他们不敢再心存侥幸。此外,关于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长期不变、劳动者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也需要相关部门主动替劳动者考虑,为劳动者撑起制度的“遮阳伞”。
确保劳动者都能按时足额获得高温津贴,事关劳动者的权利与尊严,也关系着国家有关法规的严肃性。高温津贴的话题,本来不应该年年都提,但要让这个话题不再成为问题,显然需要监管部门更加积极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