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千万不可“倚老卖老”

2020-09-14 14:16:04

近日,北京一名消费者在狗不理包子王府井店就餐后,发微博抱怨狗不理包子味道不佳,并且价格昂贵。孰料,狗不理包子王府井店发文称此举侵犯了狗不理包子的名誉权,并且要报警追究这名消费者的法律责任。消息一出,舆论大哗。尽管狗不理包子方面随后删除了相关文章,但仍然没能消除公众的愤怒。

消费者给商家打差评,就是侵犯商家的名誉权吗?当然不是。侵犯名誉权,必须要有侮辱、诽谤等行为。在这起事件中,消费者只是表达了主观感受,消费事实是真实的,没有虚构,跟侵犯名誉权完全不沾边。早在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就明确界定,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今年3月,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涉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时,也明确指出,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可见,说某个餐厅的食物不好吃,完全是消费者的权利。

狗不理包子面对差评时如此反应过激,在某种程度上折射了老字号企业近年来面临的窘境。商务部统计,现存的1128家中华老字号企业,仅10%蓬勃发展,40%盈亏平衡,而近一半中华老字号处于持续亏损状态。老字号急于扭转不利局面,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不等于不容许消费者批评。许多老字号面对的发展障碍,在于产品老旧、市场反应慢、营销手段落后等。对此,老字号应该在产品质量上多努力,在传承好老技艺的同时,让产品质量多贴合市场需求,尤其是贴近年轻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在产品宣传方面,老字号也应多借助新理念、新方式,积极拥抱市场变革。

老字号品牌悠久,知名度高,这些都是老字号持续焕发生命力的优势。2017年,商务部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多项措施,推动老字号的改革创新发展。从实际来看,已有部分老字号收获了新精彩。例如全国人民熟悉的大白兔奶糖,近年来不断锐意突破,产品早已不只是单一的奶类糖果,而是包含了冰淇淋、奶茶、沐浴露、香薰等多种产品,在年轻消费者中掀起了国货热潮。

老字号的发展,归根到底要练好内功,千万不可“倚老卖老”。传统工艺加上新的市场需求,这样的老字号才能延续辉煌。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王俊勇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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