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大数据杀熟”终结者

2020-09-21 06:49:36

天下苦“大数据杀熟”久矣。

所谓“大数据杀熟”,就是多数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溢价”了,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平台非但不照顾老顾客,反而认为老顾客好忽悠,在系统里将其等同于“对价格不敏感的人”,同样的商品或服务,倒宰老顾客一刀。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舆论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遏止“大数据杀熟”现象。

从消费者心理来讲,作为老顾客,“熟”即“用户黏性”,得到更多优惠和服务才是心理预期,没想到却成为挨宰的羔羊,信任被辜负自然引发反感气愤的情绪,所以“禁止大数据杀熟”标题一出,全网称快。而从商业伦理上讲,平台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对熟客提供更不优惠的价格是一种歧视性待遇,属于典型的不诚信行为。

从法律上规范,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实施了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3倍赔偿,最少也得赔500元。这次文旅部的暂行规定,定下了违者最高处50万元的罚款。其实不仅如此,按照《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体就包括限定交易对象、搭售、差别待遇等,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个数额与消费者保护、文旅部的行政处罚相比,足够让经营者震慑了。

“大数据杀熟”2018年一度成为网络热词,全网唾弃,法律也有明文规定,但是至今多见吐槽,却罕见被处罚的案例。因为大数据掌握在平台手中,信息严重不对称,普通消费者,怎么才知道自己被杀熟了呢?除非特别在意和较真的消费者,每次下单都要另外找几个人的手机同时查询对比一下,还得找到跟你“画像”非常不像、黏性度差异大的账户才有对比价值。所以,我不知道我被杀熟了,那监管部门又怎么可能知道呢?数据都在后台,都在平台掌控当中,作为一名消费者很难确定是否被杀熟,而监管部门取证也很难。所以,就目前来看,有些商家频繁违规,看上去并不是违法成本低,而是被逮到的概率太低。

在互联网平台数据接入政府监管问题上,实现线上线下相互配合的监管模式是有必要的。比如管理部门就明确让网约车平台上传完整数据,对经营不合规或没有资质的网约车辆进行清退,但这不意味着所有的数据都理应全部接入监管。所以对于“用户画像”和涉及具体经营中的数据,平台也会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接入和分享。

要真正监管大数据杀熟,文旅部、消保委等部门可以组织志愿者进行体验式抽查,让相关规定从震慑作用落地为真实的处罚案例,帮助消费者维权,让平台起“杀”心之时就心存忌惮。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雷舒雅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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