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大运河的“首部”意义
“天下转漕,仰此一渠”。一条京杭大运河,穿越2500年时空,是活的文化,流淌着的遗产,必须保护、传承和利用好。
日前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内首部相关地方立法。《条例》提出“保护优先、活态传承、合理利用”原则,以“维护大运河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此外,将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大运河遗产河道保护纳入“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机构”工作范围,无不突显历史担当、职责使命,也使得人人参与大运河保护,有了保障和依托。
这是对大运河过往历史的尊重,也是对多年“立法保护大运河”社会呼声真诚回应。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共9段遗产河道13个遗产点,全长约327公里,涉及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5个设区市20个县(市、区)。大运河申遗成功,浙江段沿线城市陆续开展地方立法实践。以此为基础,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立法,有助于统一规范标准,统筹推进遗产保护,变过去的“各自为战”为“联动、共享”,必将为全国贡献浙江实践、浙江智慧。
保护传承利用大运河,有必要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这其中,“杭州方案”值得一提,在全国先后率先出台《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对大运河杭州段110公里11处遗产点段“分类分段分级保护管理”,妥善解决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关系。多年来,正是因为始终坚持“保护第一、生态优先、拓展旅游、以人为本、综合整治”,大力实施运河综合保护工程,使得大运河杭州段成为具有时代特征、杭州特点、运河特色的景观河、生态河、人文河。以桥西历史街区综保工程为例,这个当年的棚户区,早已蜕变为休闲遗产高地,漫步这里,富义仓、凤山水城门遗址、拱宸桥……这些承载了漫长历史印记的遗存,越来越成为“网红”打卡地。
有必要看到,大运河浙江段沿线经济活动频繁,也给遗产保护管理带来巨大压力:一些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及时保护,过度开发、破坏遗产等时有发生。也因此,这一次《条例》确立了危害遗产安全建设项目的排除规则,提出在遗产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大运河水利工程遗存相关古迹、遗址,并采取对大运河遗产影响最小的施工工艺。”在缓冲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限制土地开发利用强度,相关控制指标应当符合大运河遗产保护要求”“不得破坏大运河遗产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和视廊景观”,为大运河保护和利用划定了红线。对一切不保护大运河的行为,不管是过度开发,还是环境污染,都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绝不允许以开发之名行破坏之实的事件发生!
一条大运河,半部中国史。大运河承载中华民族的人文脉络与历史印记,也见证“钱塘自古繁华”的光辉岁月。以《条例》实施为统筹推进,保护、传承和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这一条流淌着的文化之河,必将流进下一个千年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