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禁驾:惩戒与威慑并重

2020-11-03 09:45:50

日前,杭州交警再度实名曝光醉驾违法车辆、“终生禁驾”人员名单。10月份,全市共有68人被“终生禁驾”,这些人员主要集中在两类,因酒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等。

实名公布“终生禁驾”名单,在杭州和浙江早已成为制度惯例。去年初,我省公布2019年首批“终生禁驾”名单,仅一季度就有130人被终生限制申领驾驶证。此前2018年,全省也有682人被“终生禁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一旦被列入““终生禁驾””名单,意味着顶格处理,这些人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更不得再驾驶机动车。

从实施看,“醉驾”也已入刑多年,公安交警持续不懈开展酒后驾驶严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绝大多数人的自发自觉,但是,铤而走险者仍不乏其人。日前在由公安部交管部门统一部署的全国周末夜查行动中,仅10月30日这一天,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00余起,其中醉驾1500余起。高压严打态势之下,何以仍有人明知故犯?“侥幸”使然也,认为“酒醉心明”“交警查不到自己”者大有人在。此外,从以往公布名单来看,近年来低龄或低驾龄机动车驾驶员频频出现,除了驾驶技术还不娴熟、应急处置能力还不强之外,对交通违法行为所将面临的责任后果缺乏足够认知,也是重要原因。而在如何提高法治威慑力上,近年来也有一种呼声,要求扩大适用范围、降低“终生禁驾”门槛,比如,对于城市“飙车党”、在街头追逐竞驶、屡次酒驾、恶意违章屡教不改者,都应该“终生禁驾”,而这一群体显然也以青年人居多。

惩戒不是目的,威慑才是目的。打造平安中国,构建安全、健康、高效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两手都要硬,一个都不能少。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涂建敏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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