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现金社会不等于拒现金社会

2020-12-03 09:51:20

在很多城市的停车场,人工收费岗亭逐渐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各种无感支付、扫码支付。此举既节约了人力成本,缩短了车辆出场时间,也减少了拥堵,当然是好事一桩。但是,如果驾驶员不想使用这项功能,或者想通过现金付款,那么不好意思,“不支持”。记者在暗访时碰到的一家停车场就有类似情况,如果一定要用现金支付,只能先把钱给工作人员,再由工作人员通过手机支付。

无现金支付,是科技发展推动下的社会进步,但这种进步不应该是排他性的。社会中有不用智能手机、不懂网络支付的群体,比如老年人、残障人士、没有手机的青少年等。或者,有些人就是单纯地不喜欢用手机付钱。如果拒绝现金支付,或者人为设置使用现金的障碍,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而且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最近,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全面开展拒收现金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浙江也已经从11月开始开展相关工作。此举非常必要,也非常紧迫。当新变化来临,我们要兼顾各类群体,这才是一个社会包容文明的体现。无现金社会不等于拒现金社会,我们应该为其他的支付方式留一个通道。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逯海涛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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