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好人有好报”成制度常态
来自湖南的务工者、见义勇为英雄向达勇日前正式落户杭州。此前的2019年底,身为余杭区邮政分公司投递员的他,在派件途中勇救落水女子后悄然离去,事后荣获“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杭州好人”等荣誉。这次取得余杭户口后,向达勇考虑向相关部门申请廉租房。
“好人好报”,这是众多读者在新闻后的跟帖,也反映出全社会所共有的价值取向。有必要看到,近年来各地纷纷通过修法,大幅提高见义勇为奖励额度,杭州更是将救人者“免于自证清白”写入《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为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立法时载入“好人条款”等,为见义勇为行为给以法治“托底”。
倡导见义勇为,不但要让人能为、敢为,更要激励后来者勇为、愿为,这需要更好的制度回应。值得一提的是,向达勇落户杭州,正是受益于后者,他也因此成为这项政策的全市首例。2017年8月,浙江出台《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这一条款,不仅明确了见义勇为者的落户“优先”权,而且,比之大规模表彰、一次性奖励,更能设身处地解决其中的外来务工者切身难题,其所产生的正向传导作用、倍增效应显而易见。
无私奉献不等于“好人吃亏”,不求回报不等于“英雄落泪”。他们是英雄,也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平凡人。在他们当中,还有一部分自身也有着各种困难,尤其像类似于向达勇这样的外来务工者,还未能享受到更多城市福利。也因此,当我们在把鲜花和掌声献给他们的同时,更要把关爱和温暖送给他们。要以制度释放善意,在全社会拧成这样一股子正气之绳。
德不孤,必有邻。让有德者有得,让好人有好报!这一次,向达勇的落户杭州,为冬天的城市平添了许多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