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清单”是克制过度收集关键一招

2021-03-24 09:23:50

手机时代,广大用户苦App“过度收集”久矣。一方面,我们离不开App,App是手机用户享用信息技术便利最快捷的通道;另一方面,一打开App,它就要访问你的通讯录、相册,使用你的拍摄功能、录音功能,共享你的位置,甚至要你输入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随之而来的,是你的个人信息可能被窃取甚至被贩卖,各种推销电话蜂拥而至,让你不堪其扰。

今年央视3·15晚会共曝光了9个问题,其中的3个问题与个人信息安全有关。谁来保护我们的信息?这是一个“时代之问”。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浏览这39类“必要个人信息”的范围,一个深切的感觉,就是细致而具体,比如对于地图导航类App,规定“基本功能服务为‘定位和导航’,必要个人信息为:位置信息、出发地、到达地”;对于网上购物类,规定“基本功能服务为‘购买商品’,必要个人信息包括:1.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2.收货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3.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对于应用商店类,规定“基本功能服务为‘App搜索、下载’,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等等。

只有更具体,才更具有操作性;只有更具体,才能让“必要信息”与“非必要信息”一目了然;只有更具体,才能最大程度压缩App运营商的暗箱操作空间——“拉清单”,乃是克制“过度收集”的关键一招。

“别看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电影《小兵张嘎》里这句台词,人们耳熟能详。“拉清单”何以对那个汉奸翻译官有震慑作用,就是因为它一项一项把汉奸的罪行记录在案,铁板钉钉,不容狡辩。如果只是来一句“善恶到头终有报”,威慑力一定大减。规范App“过度收集”问题也一样,就是要针对不同类别,一项一项“拉清单”,把各种“后门”给堵牢,把任何“转圜”的空间都挤压掉,既给运营商画下红线,也给广大用户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画下警戒线、维权线、举报线。

当然最后还是要强调,红线,要以足够严厉的惩罚为前提。App“过度收集”问题,当前的现实是,一是为数不少的用户为了方便而无原则让渡个人信息,一是相关法规对App“过度收集”惩罚力度不够大,往往是责令整改。只有惩罚力度足够大,“拉清单”的规范效用才能足够大。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翟春阳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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