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就是国事

2021-11-30 22:04:22

家事就是国事。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审议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次把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小事升级为国家层面上的大事,着力解决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及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诸多现实问题。

《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法律条文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方法,要求亲自教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潜移默化,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相互促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孩子必须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定责任。

在笔者看来,国家为家庭教育立法,足以看出国家对家庭和父母在未成年人教育与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的高度重视,也是在双减政策落地后对家庭教育的有力补充。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只有学校和家庭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一致的行动,儿童才能获得全面和谐的发展。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育和教学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由此可见,唯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协同融合,未成年人成长的每一块土壤才能释放足量的养分。

欲造伟大之国民,必自家庭教育始。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天下之本在家”。家庭教育是三方教育的最前端,是教育的第一课堂。未成年人教育成长的启蒙教育源于家庭,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道德品质的养育,行为习惯的养成,生活技能的习得等等,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德智体美劳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影响非常深远。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未成年人教育的最重要的老师,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任教师。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应有据可循、有理可依,现在正式有法可依,除了要承担抚养的义务,父母或监护人更要履行教育的职责。

民族的伟大复兴在人才,人才的培养在教育,教育的起步在家庭。《家庭教育促进法》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后又一部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以法律来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合力前行,意义重大。只有把家庭教育这件事做好了,人才培养的大事才能实现。在笔者看来,依法带娃将是未来家庭教育的常态。

(作者系临安区名校长、临安区功勋教师、杭州市德育专家库成员)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程本福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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